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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发放生育补贴告知书
2025年03月20日 08:05:22 来源:临县融媒体中心

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全面落实吕梁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和吕梁市卫健委、吕梁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吕梁市发放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现将我县发放生育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发放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8000元。

二、发放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生育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临县户籍且孩子为临县户籍。

2、2025年1月1日之后(包含1月1日)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

(二)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夫妻一方丧偶的,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四)夫妻离异的,离婚协议书中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的一方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五)在符合生育政策前提下,一胎生育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分别享受一孩、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三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资料

1、夫妻双方及所有子女户口簿;

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临县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孩子落户后进行申报,当年未申报的,在该孩子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超过三周岁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四、办理地址

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大厅二楼。


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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