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促消费工作部署,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重点领域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根据《吕梁市商务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首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吕商务〔202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开展“乐购吕梁 聚力首季”促消费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采用“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组合方式,依托数字消费券开展零售、餐饮、住宿领域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速市场回暖,力争居民消费保持平稳增长,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
二、活动主题
“乐购吕梁·聚力首季”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活动投入
县财政投入资金200万元,重点围绕零售、餐饮、住宿领域投放。
1.零售消费券:投入120万元,惠及零售(超市)行业。
2.餐饮、住宿消费券:投入80万元,惠及餐饮、住宿行业。
为确保惠民消费券投放有序进行,经前期公告、报名、遴选,确定消费券投放由中国农业银行“农行掌银”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农行掌银”)承办,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商务局)与农行临县支行签订合作协议,分批次定期在“农行掌银APP”面向全体在临人员投放消费券。
六、活动范围
(一)申领范围
消费券申领范围:临县常住人口及在临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临县即可。
本次活动重点支持临县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零售经营主体。
以下名单为经营主体主动报名,工信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审核通过。
七、活动内容
1.券种设置
(1)零售消费券共设置2种,消费券优惠面额分别为20元、40元,消费者分别消费100元、200元时可触发数字消费券的使用。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其中:20元通用消费券,满100减2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消费券;40元通用消费券,满200减4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
(2)餐饮消费券设置2种,消费券优惠面额为60元、100元,消费者分别消费300元、500元时可触发数字消费券的使用。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其中60元餐饮消费券,满300元减6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消费券;100元餐饮消费券,满500元减10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消费券。
本次活动共分五轮投放,投放时间分别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1日。每轮投放时间为上午8:00,当期投放消费券领完为止。五轮投放的消费券分别截止2025年3月30日24时、2025年4月6日24时、2025年4月13日24时、2025年4月20日、2025年4月30日失效。活动可根据票券核销情况灵活调整投放安排。
4.使用规则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电子消费券仅限现场支付方式核销。
所有经营主体应通过店内宣传、收银引导等方式配合消费券使用。鼓励经营主体投入资源配套消费券,扩大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