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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撑起法治“保护伞”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纪略
2024年12月02日 09:27:0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在法治的阳光下,企业如同生机勃勃的幼苗,需要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来滋养。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省委和最高检的号召,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撑起法治“保护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近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严惩涉企犯罪,

筑牢企业发展“平安之盾”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检察院精准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精准聚焦企业发展难点、堵点,精准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系列‘为企业办实事’专项活动,建立清单化明责、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机制,有力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崔国红表示。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不仅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此,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98人,起诉287人。同时,省检察院还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通过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内鬼”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毒瘤,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企业“内鬼式”职务犯罪。针对企业高管、财务、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案件64人,起诉73人。同时,省检察院还挂牌督办了6件重点案件,有力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

涉企金融类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对这类犯罪的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21人,起诉456人;依法惩治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犯罪,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犯罪案件47人,起诉100人。

聚焦法律监督,

夯实企业“权益之基”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手段。崔国红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做优刑事监督、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等措施,为企业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刑事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开展了法律监督。通过核查相关案件731件,办理纠正违法案件80件,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还完善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机制,畅通了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渠道,监督批准了生产、经营相关外出请假活动2386人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灵活便利的条件。

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强化了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深化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加大了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通过受理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2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4件,受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9件、提出检察建议131件,办理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等措施,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在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涉企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涉企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以及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办理一系列相关案件,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企业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食药安全领域涉企公益诉讼案件、涉企补贴案件以及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案件。通过引导企业提升法治化经营水平、保障企业依法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助力消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等措施,为企业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优化检察服务,

畅通企业“发展之路”

优化检察服务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强化联动协同护企、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持续丰富服务举措等措施,全省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检察服务。

在强化联动协同护企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在调查取证、案件会商研判等方面汇聚合力,形成了全链条保护格局。同时,检察机关还深化了与工商联、高校、企业协会、商会的协作联络机制,成立了112家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

在持续丰富服务举措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丰富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畅通了企业维权渠道。通过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不断提升了“检察护企”监督质效。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了更加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如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制定《山西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高质效综合履职办案工作规范(试行)》等,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专业、精准的检察服务。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依法严惩涉企犯罪、聚焦法律监督、优化检察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检察服务。崔国红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牢牢抓住“护”这个关键,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有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提供检察智慧,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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