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以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为引领,以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基础,以建立碳排放双控考核评价制度为抓手,加快建立行业碳排放预警、企业节能降碳、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应用等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力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宣贯实施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等国家标准,为全省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2026年起,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制度要求,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开展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各市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综合施策确保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方案》提出,探索重点行业碳排放预警管理。要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在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要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智化平台开展常态化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预警,及时采取从严管理、淘汰落后等措施,遏制不良发展势头。要积极开展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探索形成减碳效益突出、地方特色鲜明的模式和路径。
《方案》就加强企业节能降碳管理要求,实施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落实市场机制调控制度,完善碳计量数据溯源制度。
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产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开展碳排放双控评价考核,建立碳排放双控指标分配制度。从“十五五”起,在五年规划初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和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将国家下达我省的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市,推动各市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任务。建立“电—碳”数据快速评估机制,依托电力调度、计量等实时数据,建设统一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电力与碳排放数据关联模型和快速评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