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县县委办公室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县乡“属地管理” 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临办字〔2024〕27号
2024年06月14日 17:00:00
来源:中共临县县委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关系,规范属地责任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印发<山西省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晋编办字〔2023〕143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吕编办字〔2024〕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临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运用,充分发挥清单作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自觉运用清单,严格执行清单,确保取得实效。要严格清单外事项准入,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临时机构、专项机制、工作专班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办理。
二、严格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省级以上政策文件调整以及基层工作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调整,由县级职能部门或乡镇向县委编办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主要依据及理由,按清单编制审定程序调整实施。
中共临县县委办公室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