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通告
2025年04月27日 08:10:00 来源:临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巩固"运营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用心用情推进民生实事办理,切实提升“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质效,现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就强化行业监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告如下:

一、乘客可拒付车费的情形
1.违规计价: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设备故障后继续运营;
2.票据缺失:乘客索要票据时,驾驶员拒绝提供有效乘车凭证;
3.服务中断:因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查处导致行程中止,未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二、违规行为投诉范围
乘客遇下列行为,可保留证据并通过指定渠道投诉:
1.超范围经营: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
2.非法营运: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经营;
3.侵害权益行为:拒载、喊客拉客、随意要价、途中甩客、绕道行驶、未经同意拼客等违规行为;
4.计价违规:运价标准为起步价5元/2公里,续程价为1.5元/1公里,晚上21:00--次日5:00起步价为6元/2公里,续程价为1.7元/1公里,营运中停车等候累计5分钟按1公里计费,一次运行超过5公里后行驶价加收50%的返程空驶费);
5.服务不达标:驾驶员着装不整、车内卫生脏乱、拒绝使用文明用语等。
三、投诉渠道:
1.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2.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3.临县赵中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电话:0358-4581333。
   临县东海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电话:0358-4466999。
4.临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358-4560238(工作日8:30-17:30)。
5.书面投诉:邮寄至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旧中医院院内),信封标注"巡游出租投诉",需包含:乘车时间、车牌号、违规事实书面陈述、票据、录音录像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四、特别告知事项
1.投诉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2.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3.举报受理将严格进行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临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5日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