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2025年07月29日 16:57:53
来源:临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因单位保管不善,不慎将编号为G012005的房屋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声明,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房屋产权人:临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理位置:临县城内新民街。
建设面积:3344.7平方米。
特此声明
临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