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特优农业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遴选工作的通知》,通知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基础好、有较高积极性和主动性,意愿投入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参与我县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遴选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按照以下省级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申报竞争遴选我县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一、重点支持种苗繁育项目
支持菌种繁育基地和菌棒生产基地建设。要求菌种繁育基地年繁育能力在300万袋以上;菌棒生产基地年生产规模在150万棒以上。主要补助养菌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新优菌种(母种、原种)购置等。省级补助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1/3。
二、重点支持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新建改造日光温室、连栋玻璃温室、覆被式大棚、塑料大棚、食用菌菇房等食用菌生产设施。每个生产基地设施规模要求相对集中连片,总面积(按设施内面积计)不低于10亩。新建日光温室要求具备防寒保温覆盖设施,覆被式大棚要求跨度10米以上、脊高4.5米以上,塑料大棚要求跨度不低于8米。主要补助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不支持厚土墙温室建造。省级补助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1/3。
三、重点支持预冷加工项目
支持产地分级、清洗、包装、预冷、净菌加工、鲜切加工、农药残留检测以及溯源系统建设等,发展功能化食用菌制品、方便食品、干制品、酱调味品等农食产品,支持食用菌产品融入全国供应链。
对经营主体主体投资超过100万元的,按照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的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对经营主体融入国内大型食品加工、餐饮、大宗农产品贸易供应链,当年货值新增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新增货值的3%予以奖补,每户企业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重点支持品牌培育项目
产业相关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新认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营主体在国内主流媒体、一线或省会城市公共场景、大型电商平台进行广告投放的,给予1/3的补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五、项目遴选办法及要求
根据经营主体申报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考察后,按照优进劣汰进行遴选确定项目实施经营主体。申报主体务于2026年3月12日将本经营主体的项目申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回县农业局。
联系人:高向东、徐晓利
联系电话:15135865898、15135806432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日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