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临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临县2021-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方案确定成片开发范围面积141.1193公顷,含安业片区、白文片区、车赶片区、城庄片区、丛罗峪片区、大禹片区、八堡片区、林家坪片区、临泉片区、刘家会片区、木瓜坪片区、碛口片区、青凉寺片区、曲峪片区、三交片区、兔坂片区、湍水头片区、招贤片区、克虎片区,共19个大片区。其中,土地征收范围为116.6536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能够促进临县经济发展更加稳健、创新动力更加强劲、城乡发展更加融合、生态质量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社会治理更加高效。符合《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展方向。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中拟安排项目的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特殊用地等。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以实现区域商住开发、工矿生产与储运、区域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健身等公服设施配套、商业服务等功能,为临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发展提供支撑。通过成片开发,能够打造城区高品质的15分钟生活圈和优质的现代人文社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开敞空间品质,实现城市更新,推动城边村改造;能够为临县新能源的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推动产业链由中低端向高端迈进,同时商业服务业的建设,不仅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完善的生活服务,满足人们居住、休闲、消费等需求,而且能够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增强城市吸引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临县城镇开发边界(备案版)中的集中建设区内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中或属于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已与正在编制的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做好衔接,确保将本成片开发区域纳入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符合《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发展定位和方向要求,符合生态环境“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依据国家和山西省相关要求,成片开发区域符合成片开发的底线约束要求,选址具有合理性。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特殊用地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3年,方案实施符合《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拟用地面积141.1193公顷,其中公益性用地58.037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41.13%,全部为现状及规划公益性用地,主要为公园与绿地、交通道路用地、安置性住房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等建设,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0号)对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设区;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将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规定,按照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临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意见反馈: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8-4422006
附件:《临县2021-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