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2025年12月01日 09:05:00
来源: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 违法条款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临县市监处罚〔2025〕55号 | 临县回味香酥炸鸡店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案 | 临县回味香酥炸鸡店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 2025/11/21 |
| 2 | 临县市监处罚〔2025〕51号 | 临县广泰食堂涉嫌销售无标签的压头肉案 | 临县广泰食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 第十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七条;《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三项 | 2025/11/7 |
| 3 | 临县市监处罚〔2025〕52号 | 临县碛香源老醋经营部涉嫌销售无标签的苹果醋案 | 临县碛香源老醋经营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 第十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七条;《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三项 | 2025/11/7 |
| 4 | 临县市监处罚〔2025〕46号 | 临县百佳惠生活超市未按规定对食品明码标价案 | 临县百佳惠生活超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三条 第一款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六条 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四十二条 | 2025/11/3 |
| 5 | 临县市监处罚〔2025〕45号 | 临县创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案 | 临县创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 第九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 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 第二十五条 | 2025/11/3 |
| 6 | 临县市监处罚〔2025〕47号 | 临县秘修堂鼻康专营店涉嫌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案 | 临县秘修堂鼻康专营店(个体工商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 第四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 第九条 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 2025/11/13 |
| 7 | 临县市监处罚〔2025〕49号 | 临县方老祖健康咨询中心涉嫌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案 | 临县方老祖健康咨询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 第四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 第九条 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 2025/11/14 |
| 8 | 临县市监处罚〔2025〕48号 | 临县曲峪镇开阳村便民店涉嫌未按规定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 临县曲峪镇开阳村便民店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 2025/11/11 |
| 9 | 临县市监当罚〔2025〕27号 | 临县林家坪林计副食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临县林家坪林计副食店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第一款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第五十一条 | 2025/11/10 |
| 10 | 临县市监当罚〔2025〕28号 | 临县林家坪镇生荣蔬菜水产部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临县林家坪镇生荣蔬菜水产部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第一款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第五十一条 | 2025/11/10 |
| 11 | 临县市监处罚〔2025〕53号 | 辛贵珍(原营业执照名称:临县张志峰诊所,已注销)涉嫌未取得相应证照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性保健食品案 | 辛贵珍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五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 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一项 | 2025/11/20 |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