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樊艳芳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改善临县城区停车难的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樊艳芳等代表提出的第10号《关于改善临县城区停车难的建议》后,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对樊艳芳等代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并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有关道路交通的问题和城区停车难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组织相关中队在城区太和路、从龙路两大主街道进行了实地调查,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回复。
二、细化举措,积极办理
樊艳芳等代表建议中提出“停车困难,影响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也影响人民群众的办事效率”等问题,客观中肯,符合实际,不仅反映了人大代表的心声,更映射了人民群众的期盼。由于县城街道受客观条件所限,确实存在街道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人车混行、停车难的问题。为了办好办实10号重点建议,我们积极与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原有的便民停车场基础上,又增加了二道街、红卫广场停车场,进一步完善了东峁便民停车场、榆林停车场、临泉停车场,尽最大努力缓解人民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同时我们以临公交字〔2023〕125号红头文件的形式对樊艳芳等代表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取得了代表的认可和肯定。
三、综合施策,持续改善
为了全面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要求,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管理,致力于常态化改善城区停车难问题。一是建议县政府对太和路原电业局旧址、交警大队旧址进行拆除,新建停车场,对原有停车场鼓励利用社会资本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建立体停车场,解决停车难;二是尽快开放从龙北路水门桥附近地下停车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三是交警大队已与城建局、临泉镇政府取得联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不妨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的前提下,2024年春季尽可能统一施划停车位,统一车头朝向,既尽可能多提供停车位,又不影响城市美观;四是建议县政府建立停车公司,对现有城区道路两侧停车位实行收费管理,最大限度解决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问题;五是城区除太和路段外,其余街道施划临时停车位,晚7时至早7时供群众免费停放,解决群众停车难;六是加大城区流动巡逻管理,严查严管各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对超时原地不动的僵尸车实行拖移;七是增设太和路人员密集地段机动车限时抓拍系统,严禁主街道两旁乱停乱放;八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长期占位的机动车实行上限处罚和拖移,净化县城交通秩序,让人民群众满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临县人民政府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