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中心情况
临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为8人,在职人员为8人。
(二)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计划。
2、编制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报告。
3、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收缴。
4、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支付工作。
5、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
6、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业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高效优质文明的服务满足参保职工的要求
7、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为重点,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提高业务能力,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县319个参保单位16925人(其中在职人数10873人,退休人数6052人)全部参保;今年上级下达征缴任务数15956万元,今年累计征收19768万元;全年为6052名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3021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1、全力做好征缴和发放工作,强化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1)加强基金征缴和发放。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按时进行了缴费申报,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做到了应收尽收,全年累计征收19768万元,保证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切实强化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采取活体认证、视频比对、卡片比对等灵活多样的比对方式进行生存认证,认证率高达100%,通过认证,有效防范了瞒报和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2、深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1) 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全县319个参保单位16925人(其中在职人数10873人,退休人数6052人)全部参保。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制度。
(2) 全力推进准备期第一次结算、第二次清算任务,全县319个参保单位都已完成准备期(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结算和2017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清算任务。
3、强化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
(1) 完善业务流程,规范管理行为。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实施精细管理,全力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2) 做好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要求,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努力,及时将文书、会计、统计、业务档案等按类目号、保管期限等标准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4、明确责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1) 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实行“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目标制度,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整体工作保持了高效、快速、明确的方向。
(2) 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每周二上午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使每个职工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同时树立起符合岗位特点、时代发展要求的价值观。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股级单位,属于二级决算单位,决算由本单位构成,无下设单位。
三、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995756.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680.47元,其他收入76.06元。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995946.84元。
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75946.84元,项目支出12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2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2.26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5968.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80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995756.53元,2017年总收入976959.33元,2018年收入比上年增加18797.2元,属单位增资、职称晋升调资等的正常增长。
2018年总支出995946.84元,2017年总支出995410.63元, 2018年支出比上年增加536.21元,属正常年度支出增加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一直为零,2018年度同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故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
(四)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
1、政府采购:我中心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元,决算政府采购0元;2016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故2018年度同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2、机关运行经费:我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数据为零。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中心没有国有资产占用的情况。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三公”经费决算
我中心2018年无车辆编制,也无需公务车辆使用,所以中心决算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为0元。我中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所以决算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为0元。我中心2018年无公务接待,所以决算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零,公务接待费用决算为0元。我中心2018年年初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而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也为0元,故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我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零,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同2017年一样为零,2018年度同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数据为零。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7日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