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于2013年,隶属于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现在职8人。
(二)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于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单位构成,无下设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181144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1445.57元,其他收入0元。本单位2017年收入合计:11205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00 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050.35。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699395.22元,同比增长率为1516.64%(原因是今年增加了8名人员的工资福利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支出合计:1811445.57元,其中项目支出 1140000元,基本支出671445.57。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699395.22元,同比增长率为1516.64%(原因是今年增加了8名人员的工资福利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11445.5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合计:1811445.5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9000元,支出合计:112050.3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与去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732445.57元,同比增长率为2192.9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699395.22元,同比增长率为1516.64%(原因是今年增加了8名人员的工资福利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元。
上年度无“三公”经费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中只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共13.78万元,无其他车辆及大型设备的国有资产占用。
(七)机关运行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安排情况。上年度无机关运行安排情况。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采购20960元,增加照相机、摄像机、执法仪、文件柜等设备。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上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我单位公开数据和财政部门批复参数一致。
说明:以上相关费用公开不涉密。
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