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中心情况
临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属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为24人,在职人员为18人。
(二)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计划。
2、编制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报告。
3、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收缴。
4、负责全县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支付工作。
5、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
6、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业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高效优质文明的服务满足参保职工的要求
7、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临县人社工作会议部署,以全县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提高业务能力,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全力做好征缴和发放工作,强化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1、深入推进全县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2、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
4、采取灵活多样的比对方式,做好指纹生存认证工作。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监。
(二)、强化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
1、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经办管理工作。
2、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3、按照统一规范、平稳过渡的原则,对全县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进行了整理。
(三)、明确责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1、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完善目标管理机制。
2、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自身建设与发展。
3、作风是形象,是力量,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股级单位,属于二级决算单位,决算由本单位构成,无下设单位。
三、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2132400.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275.27元,其他收入124.86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2133954.76元。
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52675.27元,项目支出181279.4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58.7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22.86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07988.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26.49元、资本性支出21140.00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2132400.13元,2018年总收入2719287.75元,2019年收入比上年减少586887.62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有退休人员,所以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等。
2019年总支出2133954.76元,2018年总支出2780403.20元,2019年支出比上年减少646448.44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有退休人员,所以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一直为零,2019年度同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
(四)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
1、政府采购:我中心2019年度决算政府采购21140元;2018年度政府采购39670元,故2019年度同2018年相比减少18530元。
2、机关运行经费:我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数据为零。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中心没有国有资产占用的情况。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我中心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三公”经费决算
我中心2019年无车辆编制,也无需公务车辆使用,所以中心决算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为0元。我中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所以决算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为0元。我中心2019年无公务接待,所以决算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零,公务接待费用决算为0元。我中心2019年年初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而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也为0元,故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我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零,2019年“三公”经费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同2018年一样为零,2019年度同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数据为零。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
临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