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领导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局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县直企事业单位及其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规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的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县直企事业单位及其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和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对全县纪检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9、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部署、检查、考核。
10、负责纠正政府各职能单位和全县各部门的行业不正之分;集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和纠正;负责督促各部门公开制度的实施和对各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进行评议。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
(1)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临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一至第四执纪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综合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临县纪委网络信息中心、临县纪委监委举报中心、临县纪委监委审计中心。
(2)有干部职工101人,其中在职人员88人,退休人员1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为本单位决算。
二、2019年部门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39543.94元,财政拨款收入14936149.95元,其他收入3393.99元。
(二) 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数为11525154.24元, 其中基本支出9166690.99元,项目支出2358463.25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482028.2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428.25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9560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 664991.8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191.8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18800元;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减少182963.59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通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措施。
附表: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收入决算表
2019年支出决算表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中共临县纪委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