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综合管理:负责综治和队伍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重点地区整治、两新组织、护路护线、综合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管理工作。
2、信息化网格管理:指导人口住房管理、网格区划管理住房综合查询、各级管理人员、区划介绍、区划照片等工作。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管理:提供视频检索、图像质量增强、全文检索、车辆布防、人脸识别等技术,并按要求负责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管理工作。
4、舆情研判:及时发现舆情,进行舆情研判,整理上报并应急处置舆情。
5、视频会议:承担中央、省、市对县、县对乡五级视频会议工作。
6、便民服务:设立社会服务管理、便民咨询、便民服务等窗口,负责接待、导入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负责人交办的接访、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和督察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综治中心建设
2、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3、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4、确保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二、临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8966594.46元,较上年收入决算12474637.18元减少3508042.72元,原因为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7151.96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474637.18元减少5037485.22元,原因为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其他收入1529442.5元,上年度没有其他收入,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司法救助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7151.96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74637.18元减少5037485.22元,原因为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其他收入1529442.5元,上年度没有其他收入,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司法救助金。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10701245.0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237340.12元,较上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5459.18元减少4598119.06元,原因为本年度雪亮工程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410000元,上年没有公共安全支出,原因为本年度细化了支出明细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9.8元,上年没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原因为本年度细化了支出明细科目;卫生健康支出11219.16元,上年没有卫生健康支出,原因为本年度细化了支出明细科目;住房保障支出13656元,较上年住房保障支出13198元增加458元,基本没有变化。
基本支出决算237482.96元,其中人员经费235774.76元,较上年人员经费250977.18元减少15202.42,原因为本年度调出1人;公用经费1708.2元,较上年90元增加1618.2,原因为本年度福利费按工资总额比例计算,形成变化。
项目支出决算10463762.1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0053762.12元,较上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4597590元减少4543827.88,原因为本年度雪亮工程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410000元,上年没有公共安全支出,原因为本年度细化了支出明细科目。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2020“三公”经费决算也是0万元,故没有形成变化。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6)“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临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