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本级)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设施维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2、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路灯管理维护,保障城市街道与小区照明设施维护与安装管理。
3、主要负责城乡企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管理。
4、负责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房地产法规和政策,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7、对城区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街道秩序、市政设施进行监督,并依法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整顿理顺市场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在职人员22人,下设3个事业单位53人(其中城乡公共服中心22人、城乡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2人、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中心19人),在职人员共计7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本级)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备注:2021年度本级决算报表见附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9705.946228万元、支出总计55701.6094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264.104194万元,下降23.49%,支出总计减少13717.658408万元,下降19.7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9705.946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15.873428万元,占比65.82%;其他收入16990.0728万元,占比34.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5701.609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151447万元,占比1.29%;项目支出54981.457974万元,占比98.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715.873428万元、支出总计38711.5366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8639.229463万元,下降46.6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7380.123308万元,下降41.43%。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的大型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11.536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5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380.123308万元,下降41.43%。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紧急、非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279.438449万元,占比2.30%,日常公用经费36954.962799万元,占比66.3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11.536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15009万元,占0.3%;卫生健康(类)支出34.295112万元,占0.09%;节能环保(类)支出10437.964498万元,占26.96%;城乡社区(类)支出16065.681341万元,占41.50%;农林水(类)支出3336.899007万元,占8.62%;住房保障(类)支出8255.4112万元,占21.3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477.135373万元,占1.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711.5366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15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951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37.964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65.681341万元;农林水支出3336.899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5.411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77.13537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0.151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9.1702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8.638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320;公用经费0.98115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0.9811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0.981152万元,完成预算的49.06%,比2020年减少1.018848万元,减少50.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支出决算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115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减少1.018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81152万元,比2020年减少50.943048万元,降低98.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部分运行经费还未支付,加之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5.50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72.44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6.420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他用车7辆(其中包括1辆公务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路灯站载货车、高空作业车、清洁卫生车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金额共计5984.98万元,具体是:1、园林县城创建相关项目拆迁补偿1407万元;2、疫情防控工作资金42万元;3、王家里建筑垃圾场遗留问题42万元;4、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费用1000万元;5、湫水河生活污水脱氮应急工程费用400万元;6、湫河公园淤泥清理及喷泉维护建设资金138万元;7、清洁三轮车采购项目130.4万元;8、农村危房改造APP核验系统和三年行动系统信息录入80.42万元;9、临县新民集中供热公司2021年度运行启动资金补助500万元;10、临县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 200万元;11、临县污水处理厂工人及其它费用80万元;12、临县麻峪街道路改造工程1000万元;13、建设项目法律服务费用10万元;1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费用 200万元;15、环城绿地管护费用及“双条杉天牛”病虫害防治经费140万元;16、城区王家里建筑垃圾场及通道管护经费37.16万元;17、柏树沟桥换热站建设费用378万元;18、城区亮化工程20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18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3分。全年预算数为8323.128万元,执行数为5984.98万元,完成预算的72%。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