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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2022年11月18日 18:28:30 来源: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含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县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3、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8、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0、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12、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担全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制定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计划及管理办法,组织和承办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参与拟定体育设施和场所的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依法规范体育经营活动、负责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部门包括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卫生健康体育综合行政执法队、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体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24个乡镇卫生院共32个单位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卫健系统实有在职人员1281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1259人。退休人员493人。

(三)车辆情况

车辆编制4辆(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车辆编制2辆、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编制2辆),实有7辆(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车辆编制3辆、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编制4辆)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局本级、7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卫生健康体育服务中心、卫生健康体育综合行政执法队)、2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93234133.54元、支出总计493234133.54元。与2020年586013958.44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2779824.9元,下降15.83%,支出总计减少92779824.9元,下降15.83%。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1485237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443737.74元,占比50.73%;事业收入199577091.73元,占比48.11%;其他收入4831550.41元,占比1.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7022716.2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46574.13元,占比71.96%;项目支出136576142.07元,占比28.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4855879.57元、支出总计284855879.57元。与2020年325651278.91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0795399.34元,下降36.6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0795399.34元,下降36.64%。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79773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5%。与2020年247701464.12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096268.82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74680062.51元,日常公用经费105117670.43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797732.9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教育(类)支出1893737.7元,占6.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96283.71元,占8.61%;卫生健康(类)支出241368630.19元,占86.27%;节能环保(类)支出7376.79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668715.46元,占5.96%;住房保障(类)支出10762989.09元,占3.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6701500元,支出决算27979773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3%。

其中教育支出年初预算1945400元,支出决算189373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用于原卫生学校在职人员工资发放。较2020年决算增加1945400元,主要原因2020年决算公开中不包含卫生学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8671900元,支出决算数24096283.71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84.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支出和遗属补助。较2020年决算16683426.38元增加7412857.33元,增长4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单位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04937596.00元,支出决算241368630.19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230.0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乡村医生补助、公立医院零差率药品补助、疫情防控、计划生育服务等项目。较2020年决算数218410604.83元增加22958025.36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一是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增加的部门决算增加了决算单位。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1668715.46元,主要用于爱卫办厕所革命相关补助。较2020年决算数6557640.99元,减少4888925.5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乡镇卫生院用于村卫生室升级改造工已完成,2021年新增爱卫办厕所革命相关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1146604.00元,支出决算10762989.09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96.56%,主要用于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0年决算5896791.92元,增加4866197.17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单位增加2021年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604560.87元,其中:人员经费132112129.84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696091.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6038.2元;公用经费11492431.03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3134.03元,资本性支出29297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500元,支出决算70688.84元,完成预算的86.73%,比2020年29545.03(增加)41143.81元,增长139.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单位增加,公务用车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决算支出0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无变化,与上年支出0元相比无变化,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0688.84元,比2020年29545.03(增加)41143.81元,增长139.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单位增加,公务用车增加。

3、无公务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元,国内接待0批次,0人次,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无变化,与上年支出0元相比无变化,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支出决算数173015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的彩票公益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626.26万元,比2020年减少9725166.04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较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52298.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11299.17元占政府采购的96.23%、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0999.2元占政府采购的3.77%。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55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卫健系统2021年度

部门重点项目进行整体评价,涉及评价项目3个,预算资金55855868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96%。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服务全年预算数为5198600元,预算执行数为4829110元,完成预算的92.8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预算数44284968元,预算执行数42284968元,完成预算的95.48%;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预算数为6372300元,预算执行数为6372300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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