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结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七)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动县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委拖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十四)参与各类专项基金及“价差”、“量差”的稽查;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对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规定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省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货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贯彻执行中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和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完善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二十)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负责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下达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落实和管理省、市下达我县的省、市级储备粮油。
(二十三)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和核查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粮食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及建设。
(二十五)负责全县粮食行业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二十六)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二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二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地区经济股、社会发展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成本股;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临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人员15人。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实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41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13377993.37元、支出总计15296428.84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698958.8元,提高135.5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精神文明单位奖励工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项目,黄河流域等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入决算13377993.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77772.49元,其他收入220.88元。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收入决算6025763.73元,与上年收入决算7891953.41元减少了1866189.68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减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43332.89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01953.41元减少了1558620.52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减少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支出决算15296428.84元,其中:基本支出4553882.6元,占比29.77%;项目支出10742546.24元,占比70.23%。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支出 8894021.27元,与上年支出决算16194539.46元减少了 7300518.19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等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8489.94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49539.46元减少了7621049.52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377772.49元、支出总计15206579.32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717526.87元,提高136.3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精神文明单位奖励工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项目,黄河流域等项目增加。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收入决算6025763.73元,与上年收入决算7891953.41元减少了1866189.68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减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43332.89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01953.41元减少了1558620.52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06579.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16074.12元,提高167.2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精神文明单位奖励工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项目,黄河流域等项目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298394.23元,占比28.27%,日常公用经费4045785.09元,占比26.6%。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支出 8894021.27元,与上年支出决算16194539.46元减少了 7300518.19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8489.94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49539.46元减少了7621049.52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06579.3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53067.7元,占55.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559元,占4.63%;卫生健康(类)支出182340.6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342612元,占2.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527600元,支出决算13377772.49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439500元,支出决算854291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5%,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578900元,支出决算7035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3%,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支出和遗属补助。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79000元,支出决算18234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30200元,支出决算3426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3147.6元,其中:人员经费4272392.6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83574.2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820元;公用经费280755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045785.09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000.00元,支出决算29615.52元,完成预算的65.81%,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下乡扶贫以及争取的项目比去年减少。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0元,公务接待了0元,主要是为了节约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一直为零,2021年度同2020年相比没有变化。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零,2021年度同2020年相比没有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755元,比2020年5.4万元增加226351.35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3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4920元,采购服务支出788800元。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今年政府采购支出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本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0元,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临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84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16%。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项目得分整体较好。
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改善项目区周边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对黄河一号旅游生态廊道和湫水河流域重要地段进行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于年内全部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和任务近乎达到要求,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编制《临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临县今后五年发展思路,成立“十四五“”领导小组,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的重要文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于年内全部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和任务近乎达到要求,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已完成预期绩效,项目得分整体较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临县发改局21年决算公开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