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农业委员会下设农技站、植保站、蚕果站、新农办、种子站、种薯基地、执法队、蔬菜站。全局核定编制数157人,现有在职职工131人,财政统发工资131人,退休人数112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财政扶持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村阵地建设,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贯彻中央、省、市开发式、开放式、立体式扶贫方针,提出符合我县实际的扶贫开发对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组织指导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制定落实年度扶贫计划,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扶贫项目实施。协调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引资,争取国内外社会对我县扶贫援助。
(四)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县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加强农畜产品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医政、药政及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饲料及产品、农药、兽药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农牧业违法行为,协调、查处农业生产事故。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天然牧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情疫病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动植物调运检疫。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农牧业和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和动态监察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一)拟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兴牧战略,组织实施农牧业新技术应用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牧业先进技术,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牧业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草地资源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县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负责农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农牧业对外贸易,推动农牧业对外开放。
(十六)承担农机行政管理及安全监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政策和农机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农机化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查。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和年度行动计划,协调指导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十八)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和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包括下属单位有农技站、植保站、蚕果站、新农办、种子站、种薯基地、执法队、蔬菜站。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6334725元,其中:财政拨款 16334725元。
(二)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比2017年预算收入15072800元增加1261925元,主要是因为调资增加。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63347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16204725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00元、执法监管30000元。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579472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749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2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547元,项目支出540000元。
(四)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比2017年预算支出15072800元增加1261925元,主要是因为调资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简称“三公”经费)预算4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公务接待0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持平,4万元全是2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