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8年任务 1、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设施维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2、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路灯管理维护,保障城市街道与小区照明设施维护与安装管理。 3、主要负责城乡企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管理。 4、负责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房地产法规和政策,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7、对城区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街道秩序、市政设施进行监督,并依法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整顿理顺市场秩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9个股室(办公室、规划股、城建股、节能办、建工股、经管站、村镇站、广场股、招投标办),在职人员24人。下设7个事业单位(供热供气办5人、执法监察中心17人、园林绿化中心5人、垃圾处置办1人、质检站18人、设计室21人、路灯站7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下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81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13.92万。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813.9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813.92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2万元、项目支出9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813.9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813.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65.92万元;项目支出948万元,包括公厕管理费、路灯管理费用、城区管网、垃圾管理费、公园广场管理费用、秧歌广场占地补偿、污水处理厂经费等费用。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安排支出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与上年度对比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13.92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1569.95万元,2018年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约15%,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及单位经费的增加。 2018年支出预算1813.92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1569.95万,2018年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约15%,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及单位经费的支出增加。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分析: 2018年“三公”经费安排和2017年一样,未增减。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臵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臵支出(含车辆购臵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初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故没有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