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法规政策,制定工作计划。
(2)、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房屋初始登记,房屋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
(3)、负责全县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属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下属单位,我单位核定编制26人,实在职人数22人。由财务室、业务室、档案室、办公室四个科室组成。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是由本级单位构成,无下级单位。
四、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万元。2020年度支出总计5万元。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购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均为0万元。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5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5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其他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2020年预算支出5万元,2019年预算支出5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支出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其他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二)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上年无预算。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安排采购资金0万元。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国有资本占用情况为0万元。
临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