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培训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
(五)负责全县就业、事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6名,实有人员20名。局属临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10名,实有人员9名。退休人员29名,遗属补助4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我单位预算收入430.61万元,2021年我单位预算收入1596.61万元,较上年比较减少116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原在我单位预算的6个虚拟单位都转隶到临县社保中心、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独立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比均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局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57万元,下降35.87%,减少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安排资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年我单位无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0.61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5项。
(1)人员类项目包括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各种保险、公积金等项目,我局每月按时按标准完成支付。
(2)公用经费预算29.62万元,包括公务交通补贴、人员福利费办公费等各项支出,我局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并支付。
(3)网络费预算6万元,包括互联网、财政一体化内网正常运行,保障单位正常业务运行。
(4)专项业务经费预算4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保障机关职能的正常运行。
(5)长期聘用人员工资预算4.76万元,我局每月按时按标准完成支付。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局共有车辆2 辆,其中:1辆是局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另一辆是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由后勤中心统一调整配置。
3、我单位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通用设备127.3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2.57万元,无形资产0.5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