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设施维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2、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路灯管理维护,保障城市街道与小区照明设施维护与安装管理。
3、主要负责城乡企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管理。
4、负责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房地产法规和政策,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7、对城区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街道秩序、市政设施进行监督,并依法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整顿理顺市场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在职人员22人,下设3个事业单位53人(其中城乡公共服中心22人、城乡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2人、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中心19人),在职人员共计7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入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165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7.17万元。2022年比2021年预算收入1815.23万元减少1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预算支出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165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7.17万元。2022年比2021年预算支出1815.23万元减少1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3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5万元。
3、按支出用途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00.02万元;项目支出957.15万元,包括城区管网维护费、秧歌广场占地补偿款、路灯站运行费、公园广场运行管理费用、公厕运行管理费、垃圾管护费、污水处理厂经费、办公租赁费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支出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分析:
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和2021年一样,未增减。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04%,增加主要是人员调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推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强弱项补短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各项项目支出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并要求在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时,必须同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坚决以绩效改革推动财政管理精细化。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15万元。保证了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
2、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路灯站运行管理费 | 300 |
城区管网维护 | 20 |
东峁秧歌广场占地补偿款 | 15 |
办公租赁费 | 20 |
垃圾管护运行费 | 106.46 |
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 120 |
公园广场运行管理 | 263 |
城区公测运行管理费 | 112.69 |
合计 | 957.15 |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