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政发〔2021〕12号
临县安家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全乡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农村支部、村委,乡直机关,企业:
2021年5月1日,太原市小店区荣军南街小吴村院内婚庆产品存放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楼阳生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排查并取缔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作坊”。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忠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合法易燃易爆企业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点;对涉及非正规渠道来源的物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倒追责任;从严取缔无证无照涉爆企业或作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排查整治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为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任忠副市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和县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安家庄乡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四铁”要求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总体部署,全面开展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落实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树牢“两个意识”,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由安家庄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各农村支部、村委、乡直机关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自查自改、乡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民用爆炸物品、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和婚庆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排查整治对象)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全安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有关规定报乡人民政府、县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的部门,并上报县政府安委办挂牌督办,按“五到位”要求认真整改。
(二)乡政府全面检查。安家庄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安家庄乡范围内所有排查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建立专项排查整治台帐,并督促各排查整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乡人民政府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县安委办备案,对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一律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乡安检站监督检查。乡安检站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各村、各乡直机关、各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的要提请乡政府严肃问责。
四、整治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关闭取编。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不落实查验、登记购买单位相关资质并向下游客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已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民用爆炸物品方面。对未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妥善处置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对存在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部门移交的线索的,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对查处的涉爆案件,一律倒查涉案原材料来源、流向,推毁犯罪网络、捣毁制贩窝点,确保打击彻底、处理到位。
(三)瓶装液化气方面。对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但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一律依法责令整改、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四)婚庆经营方面。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婚庆经营的,一律关闭取缔,并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使用或储存氧气、氧气、瓶装液化气等易爆物品的小作坊,一律关闭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闫文瑞乡长亲自抓、负总责,吕小虎乡长具体抓、负全责,各片长、包村干部统筹联动、协调推进。各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区、整治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协同联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村、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村、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量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标准,推动层层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乡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条块结合”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三)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各负责人、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认真收集汇总,及时报送情况。各片在5月10日、20日、30日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乡政府。
临县安家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