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支部、村委(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白文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全镇消防安全 管理水平,切实补齐消防力量短板,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加 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杜绝消防事故,保障全镇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 (临政办函〔2022〕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白文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刘 涛 党委书记
王源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苗小锋 副镇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高青平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宋吉斌 人大主席
高国鸿 党委副书记
田小利 组宣员
王耀弘 武装部长
张艳红 副镇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曹媛媛 副镇长、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高偲博 副镇长、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刘伟民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高虎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秦继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居委会主任)、镇直各有关单位。
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 室,办公室主任由苗小锋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秦艳锋、高宇峰、问宇宾、宋亮亮、秦继峰、李伟强、张立、贺卫卫组成,负责消防日常工作。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二、议事规则
1.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镇消防委员会主任或 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以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3.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 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4.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5.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指导,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针对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工作,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与有关部门 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门店进行全面 整治,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组织危险化学 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部门、各村对“三合一”、“多合一 ”门店进行全面摸排整治,责令其实现商住分离,基本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
规划建设办公室:组织老旧住房、商业用房开展消防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制清理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 对餐饮门店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是否使用正规瓶装液化气经 营企业供应的瓶装液化气;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格,是 否存在超期未检情况;液化气钢瓶是否远离明火和高温;同一房 间内液化气与其它火源是否一同使用;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安装可易燃易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
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消防安全培训;协助做 好有关所、村(社区)及社会单位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消防安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当好退役 军人的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 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有关 所、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并将消防安全管理 纳入综治目标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会同有关单位、村(社 区)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派出所:对“九小场所”、住宅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 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进行全面整治,着力整治“人车同屋” 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举报投诉、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市场监管所:对自建房屋中擅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 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 告的无照“三合一”、 “多合一 ”场所,依法予以查处。查处不安全取暖设备。
供电所: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的火灾现场扑救时,供电部门应 积极配合做好停、送电工作和灭火救援的保供电工作;根据镇政府的指示和部署,依法采取停、断电措施。
中心学校: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中共临县白文镇委员会
临县白文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