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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罗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丛罗峪镇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06月03日 17:42:00 来源:丛罗峪镇人民政府

  

临丛政发〔2021〕17号 

   

  丛罗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丛罗峪镇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机关: 

  《丛罗峪镇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丛罗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丛罗峪镇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但一些地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我镇决定于2021年6月—11月组织开展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行政许可项目、森林督查、卫片执法、遥感影像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破坏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村林长重点工作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成立丛罗峪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孙晋文任组长,副镇长高春锋任副组长,各片片长、派出所所长、土地所所长、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春锋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督导。 

  (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各村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为加强工作衔接,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底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村要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春锋,联系电话:0358-4480026。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6月底前) 

  1.镇政府召开会议,印发行动通知,部署专项行动,组织宣传工作。 

  2.各村开展本村范围内的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历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森林督查成果、卫片执法成果,排查林地变更、公益林调整落界、行政许可项目(矿、路、电、能)、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3.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58-4480026。各村要在本村公示镇政府的举报电话。 

  4.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智慧平台统一提供卫星遥感影像支持。 

  5.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全过程督导。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8月) 

  1.镇政府对疑似问题线索、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历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行政许可项目、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审查。 

  2.对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各村于7月底前将本村专项行动成果汇总报领导小组及镇级林长。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 

  1.县领导小组对我镇案件开展督查督办,将查处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到乡镇及人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查处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县领导小组将根据行动进展随机组织抽查工作,适时进行重点督导。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部门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10—11月)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中旬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级总林长及市局。同时,根据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落实相应的解决办法,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夯实责任。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镇领导小组将加强辖区内专项行动督导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肃处理。村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剖析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以林长制为抓手,将森林资源管理纳入林长制等系列考核范围,全面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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