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县城庄镇委员会
临县城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庄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各企业:
《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县城庄镇委员会
临县城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城庄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深刻汲取“2·13”临县木瓜坪乡金鑫光商务会馆和“2·16”江苏省苏州市一宾馆酒店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各类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在全镇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积极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治理消除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领导组
为加强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领导组。
组 长:孟 飞(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李振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高伟伟(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高艳国(人大主席)
李鹏飞(党政办公室主任)
房 浩(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 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刘晓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高建忠(城庄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片片长、镇级机关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
各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及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所,负责组织开展导检查,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6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3月6日—4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按照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部署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 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30日—5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对集中行动进行认真 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 梳理需健全完善的制度、标准规范等内容,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到位。
四、治理重点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儿童活动场所、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老年人照料中心、施工现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低设防区域。
五、治理内容
(一)建筑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二)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到位,是否落实维护保养检测管理制度,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通道、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按要求和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四)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芯材的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五)是否存在地下场所住人或生产、经营、仓储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形。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掌握操作流程,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七)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即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即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是否组织开展落实到位。
(九)是否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等应急救援消防组织,是否达到“三有” (即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是否能达到“3分钟到场”处置要求。
(十)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 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 规定;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门厅、走道、楼梯间,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长时间充电等问题。
(十一)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非法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现象。
(十二)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隐患。
六、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按照《山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导目录(临办发〔2022〕35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和社区网格员的职能作用,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包片领导、包村(社区)干部直接负责对其所包片村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做好所包片村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对分管领域及分管领域涉及的项目工程的消防工作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各企业负责人、项目承载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级各单位直接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驻镇基层站所负责人负责各自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为所属村(社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具体职责如下:
1、镇消防工作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2、城庄派出所根据吕梁市公安局、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 《关于进一步开展“警消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 知》的要求,公安派出所依法对“九小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3、镇分管住建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高层建筑、商住混合体建筑、建筑施工现场、城乡建筑领域、人民防空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镇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 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城庄九年制学校、小马坊寄宿制小学负责各自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山西省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订阅中小学生消 防安全教育读本,每学期设置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课程,并组织师生至少开展1次消防疏散演练。
6、各片负责住宿业、餐饮业、商贸行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镇卫生监督所和城庄镇医院负责全镇卫生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镇安监站负责督促指导非煤矿山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10、镇分管能源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电力行业、新能源、石油和天然气等场所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镇分管文旅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负责文化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游艺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旅行社等涉文旅经营场所、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革命文物)、密室逃生、剧本杀等新兴业态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2、镇交通局站交通运输行业、邮政行业(含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寄递渠道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找准本辖区本单位本企业火灾防控的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配全应急处置物资,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工作预见性和责任感,迅速行动起来、紧张起来,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把消防安全工作想细想全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严格监管执法,注重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切实形成管控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用足用好查处管理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
(三)明确工作机制,加强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宣传经费,印制宣传资料,同时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微博、快手、抖音、微信公众号)、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渠道加大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把消防安全知识传遍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站所、各企业请于每周五前上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1)。
联系人: 张利荣(15535835493) 李珍(1763626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