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政发〔2021〕35号
临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站、所:
《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吕政办发[2021]38号)及孙省长巡查湫水河讲话精神,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水平,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标,根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环委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散乱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治,促进各村、社区、企业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2021年如期实现湫水河流域碛口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稳定达到IV类水质。
二、排查整治时限
从2021年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三、排查整治内容
根据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环委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我镇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对湫水河沿线宾馆、饭店、洗车房、小作坊等无环保手续、废水直排河道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四、排查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要成立专门队伍,全面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排查我镇辖区范围内湫水河沿线各类企业、小作坊是否有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手续,核实企业、小作坊污废水去向、污废水处理情况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好问题台账,留存影像资料。
2、及时整治。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违规企业、小作坊依法予以处理。
3、规范管理。要制定日常巡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辖区范围内存在的水污染环境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建平 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燕峰 人大主席
王国强 副镇长
赵彩虹 副镇长
副 组 长:林 飞 副书记
白轩育 纪检书记
刘 琼 组织员
刘 军 武装部长
郭世春 副镇长
秦亮亮 副镇长
高 峰 南塔片长
王田雨 东峁片长
苗彦峰 临泉派出所所长
薛斌瑞 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程建平 临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各村支村两委负责人;各社区支部书记;各包村干部;临泉派出所、城镇市场监管所、临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强副镇长兼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信息通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