碛政发〔2022〕18号
碛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碛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碛口镇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碛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碛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严峻复杂,我省出现多名阳性感染者,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为全面贯彻县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落点、第一时间、关口前移、管控前置的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入,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镇防疫成果,守好碛口阵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到位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疫情防控指挥和工作体系要迅速进入紧急状态。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全面检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各项防控工作到位情况,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二、迅速开展重点人员排查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特别是防范南京疫情输入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主动追踪核查,同步结合大数据推送的重点人员信息,立即对辖区内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入临返临人员,3月28日以来从太原入返临人员;严格落实第一时间要求、第一时间推送数据,第一时间排查管控、第一时间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三、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3月28日以来有太原返乡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严格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进一步提高排查管控工作效率,信息推送、排查管控,核酸检测务必做到精准、迅速、及时,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和核酸检测情况,于每日下午17时前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人:闫艳红,电话:1503538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