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4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做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范围如下:
(一)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中小学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本地就读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
(五)流动人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 员) ;
(六)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
(七)武警山西总队吕梁支队基层官兵;
(八)县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
(九)非参保期内出生的具有城乡户籍的新生儿;
(十)非参保期内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2022年预收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资助标准
(一)对特困人员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
(二)对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280元/人,个人缴纳70元。
(三)对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2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70元。
(四)对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每人315元,个人缴纳35 元。
(五)对突发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280元定额资 助,个人缴纳70元。
(六)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七)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残联部门全额资助。
(八)优抚对象个人不缴费,由退伍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优抚对象以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突发困难人口以乡村振兴局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负担;残疾人员、优抚对象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负担;突发困难人口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乡村振兴局负担。
四、缴费时间
(一)全镇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 9月1日至12月25日,每月的缴费期为1日-25日(节假日不顺延)。
(二)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
(三)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 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一)普通参保人,继续由税务缴费渠道完成个人缴费,如涉及参保区域变化,由个人先行在拟参保区域完成参保信息变更,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完成缴费。参保人选择自行缴费,可通过微信、银行渠道、电子税务局、缴费专用POS机或者现金等渠道办理缴费。参保人选择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和人员等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社保缴费专用POS 机等渠道代理完成缴费,也可选择以虚拟户方式在税务征收窗口进行缴费。
(二)资助参保人员,由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核实认定,并进行全名单个人身份信息核实比对无误后报送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标识后,推送税务部门征缴信息系统,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
六、多层保障
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优化完善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和筹资机制,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鼓励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工商联、企业和各类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捐款等方式资助受灾群众、有困难的脱贫人口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参 保资助纳入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的支出范围。为探索建立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机制,我镇城乡居民也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借鉴其它县市的做法,参加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为更好的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规范保险活动,鼓励尽量选择由银保监会核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有固定营业场所、主营人身保险业务并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国有保险公司承办落实。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组织、认真部署,积极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力量动员群众主动参保,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镇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通报困难群众和脱贫人口参保情况,各村要对特殊人群参保工作精心谋划、抓实抓细,分类健全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跟踪,推动困难群众和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为我镇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分工,协力推进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对征缴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做到全镇通力合作。为明确分工,协力推进,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特成立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各村负责辖区内政策宣传、信息采集及医疗保险征缴等全面工作,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及时部署、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困难人群和脱贫人口100%参保),圆满完成筹资任务。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各村要加强医保惠民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意义和对参保人员的保障作用等。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动员医保征缴工作的主力军作用,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全面提升“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务”的意识,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续保,提高参保覆盖面。
(四)压实责任,严肃问责
各村要逐级压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责任,参保结果将纳入各村年终责任制考核。在基金征缴工作中,要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钱款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将一律严肃问责,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三交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临县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三交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县三交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京亮 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高 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郝建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高建荣 镇党委副书记
林 涛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樊晋静 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成 员:李建红 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李文安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岳隆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顺玉 副镇长
乔君绛 副镇长
刘宏伟 双塔工委书记
孙乃明 陡泉工委书记
刘新荣 田家山片片长
张玉照 正街片片长
秦宇亮 枣圪垯片片长
任伟铭 杜家圪垛片副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秦岳隆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