湍政发〔2021〕11号
湍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湍水头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企业、单位:
现将《湍水头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湍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湍水头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湍水头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三是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四是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五是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六是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七是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助和应对各类地质灾害的综合素质。
三、保障部门
一是人力保障。1.派出所、卫生院、武装部、民兵连、国土资源、便民服务中心涉及民政、应急等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3.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上述队伍,镇随时调用。遇大灾,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二是财力保障。三是物资保障。四是基本生活保障。五是医疗卫生保障。
四、基本情况
1.本镇辖区内有17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耕地面积0.8万亩,退耕还林面积3.59万亩。现有人口7065户19164人,其中常住人口4182户11777,外来人口983人。有住房21541间。
2.境内主要河流1条,有桥12座。
3.境内有工厂8家。
五、安全隐患
1.国土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9处,分别位于镇湍水头、黄家沟、壕则焉、薛家山、堎头、柏局上、黄家坡位置(7村)。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1305户2731人;将造成3811亩耕地受灾。
2.流经本镇的河流有1条,如发生暴雨洪涝灾害,需转移安置6村1359户3323人;将造成907亩耕地受灾。
3.如企业发生突发事件,辖区内需转移安置共215户1310人。
4.其他灾害隐患点情况。
六、湍水头镇救灾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及人大主席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政府院内。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副指挥:政府镇长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救灾区的预警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救灾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七、预警信息
1.河流水位分别涨至3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2.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3.当某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后,视情况发布撤离转移信号,指定区域内人员按方案转移。
八、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本镇共需转移人员转移按实际情况决定。但特别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户、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小学生等。
九、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本镇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有关村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十、避灾安置场所
1.本镇避灾安置场所有3个安置场所(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吕梁新建水泥有限公司、裕民焦煤有限公司),村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安置点。
2.物资保障。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将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十一、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镇应急救灾人员随时和村灾害信息员保持联系,及时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填报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
2.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在镇政务公开栏内,公布发放到各村的救灾款物数额。
3.如有需恢复重建倒房,组织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十二、信息传递
1.行政命令传递
县→镇→村(自上而下)
通过行政命令下达转移安置指令,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进行传递。
2.临灾转移安置和灾情信息传递及组织指挥:
村↔镇↔县(村、镇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由镇上报到县)
十三、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发源地波及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山村,应落实专人(最好是A、B角两人)负责敲锣。灾害发生后,如交通通讯中断,应各自为战、村自为战,确保安全,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上报到上级政府。镇政府应根据村的报告,加强领导、指挥、支援。
2.事前告知
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使用“明白卡”等办法,让这些人知道哪里哪里避灾安置。镇政府实现属地管理责任制,镇干部包村或包企业。村干部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联系方式在“明白卡”中表明。
3.预案演练
每村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
镇、村避灾安置场所制定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微信群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