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湍水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湍水头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业(单位):
《湍水头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湍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湍水头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月24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和刘钊副部长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镇部署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本部门职责任务,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遏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力防控较大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高艳飞 党委书记
刘志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建伟 人大主席
成 员:白润平 组宣员
王锋奎 武装部长
王青照 副镇长
刘宝文 副镇长
任立强 副镇长
武永红 派出所所长
刘景峰 三交交警中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大主席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建伟兼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精准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力争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镇辖区乡道、村道。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正面相撞的路段;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交通标线模糊不清晰路段、交通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夏季路边树木遮挡交通安全提示标志的路段;团雾路段、易凝冻、防护网缺失路段;乡道及农村其它重要交通干道沿线等周边路段。
(三)重点时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
(四)重点车辆:重型半挂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渣土车、工程车、电动车等。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毒驾、无证驾驶、分心驾驶、乱停乱放、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非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司机驾驶中操作手机等这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五、主要任务
1.部署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实际细化明确,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镇重要工作内容。
2.村干部、企业(单位)负责人是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辖区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3.各村要组织驻村干部、“两委”人员、劝导员,在节假日、集会、社戏、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严禁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严禁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杜绝辖区“马路市场”的存在,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劝导查纠农村群众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各村、企业(单位)要总结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取得的经验,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推动抓常抓长。各村要保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态势,压实农村“两委”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牢把出村上路安全关,把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在事故之前。
5.各村、企业(单位)要迅速掀起整治行动宣传警示攻势,利用微信群、大喇叭、宣传栏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交通安全教育。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5日前)。各村、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23年6月6日至11月底)。各村、企业(单位)要对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隐患台账,明确整治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 日)。镇政府对各村、企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对各村、企业(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七、工作要求
(一)考核管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根据《临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而实施的,各村、企业(单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到年度考核。
(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每月对各村、企业(单位)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促检查,了解各村、企业(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并限期整改完毕。
(三)责任落实。各村、企业(单位)不可觉得交通安全是交管部门的事,从而推诿扯皮、不作为,要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宗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保证各项任务有措施、可操作、能落实。整治行动期间因工作不作为渎职失职发生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信息上报。各村、企业(单位)于每周五12点前向镇政府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发现突出问题、重大难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政府也无力解决的,请求上级部门支援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