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国有林场及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参与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按分工组织制指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上级部门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指导下,负责承办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并配合实施,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县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按照国家和省、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非法毁坏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 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察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简介
临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林业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属副科级单位有2个、事业单位有4个、企业单位1各、内设股室7个,具体为:副科级单位有2个分别为:临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临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事业单位有4个分别为:临县林业工作站、临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临县护林防火管理站、紫金山国营林场;企业单位1个:临县林产品经销站;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党建办、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规划股;
单位办公地址:临县政府大院西南大楼一楼。
对外公开电话:0358--4427739;
三、领导及分工:
高志勤:局长,全面负责林业局工作。
唐五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村庄绿化、飞播造林,储备林项目、山水工程、示范试点项目、森林康养项目等。
张爱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经济林提质增效、碳汇林业、资源、林政执法、森林县城创建、植被恢复、招商引资、禁毒、古树名木保护等。
白利峰: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森林防火、“三北”防护林中央项目、吕梁山生态脆弱区、通道荒山绿化、双重项目中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项目等。
白丸玉: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退耕还林、林下经济、封山禁牧、双重项目中草原修复、“三北”防护林中草原项目等。
赵建红:党组成员,林草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天保工程、通道绿化、局地合作项目、中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提升工程等。
联系科室:紫金山国营林场。
薛文泽: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三北”防护林省级项目、衔级资金新建项目、审计、财务、党建、补贴造林、纪检、信访、安全、统计、合作社、林业资产收益、林改、苗木、扶贫、宣传、新造林管护、工青妇等。
联系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办。
四、林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法制、信访、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承办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录(聘)相关工作。承担对全县林业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人等级任职资格审核申报相关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秦彩花
(二)党建办: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主任:张小玲
(三)财务股:承担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内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负责行业统计、机关财务核算、项目资金预决算及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刘秀连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县草原(草地)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森林资源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权管理工作,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
(七)规划股 拟订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林业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规划。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监督中央、省市县林业和草原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
五、副科级单位及主要职责
临县林权服务管理中心:为县林业局所属的全额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1、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办理林权证和林木林地流转管理;2、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3、开展森林保险业务;4、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5、发布林地、林木、木材、采伐迹地交易、拍卖等信息;6、提供林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林权制度改革等政策咨询。7、提供林权管理有关资料查阅、抄录和复制服务。
联系人:李灵泉
临县公安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为副科编制,共有编制5人,核定副科职数2人,现有工作人员1人。
主要职责: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森立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治安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联系人:张小梅
六、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临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7人,在职人员8人。
主要职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产品检疫、苗木质量检验。
站长:高建武
紫金山国营林场:全额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为15名,实有在编人员13名,空编2名。
主要职责: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园服务和生态产品。
场长:段敬峰
临县林业工作站: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3名,
主要职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推广先进林业技术,管理征收林业资金,促进林业发展。
站长:曹利军
临县护林防火管理站: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人,实有3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林政执法及森林防火。
站长:李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