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简介
根据《临县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2月15日,临县医疗保障局批准成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3月11日正式挂牌。办公场所在民政大楼三层。内设股级行政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指导运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和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拟定并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领导信息
高晋中(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张 勤(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刘江海(党组成员、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刘清虹(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股。
五、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县民政大楼三层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 络 人:刘清虹
办公电话:0358—4455559
邮政编码:03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