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办〔2020〕580号
临县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支持疫情阻击战,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着力推动财政管理改革。贯彻“以收定支”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三保”和脱贫攻坚资金需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12月份,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6167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95%,同比增长15.37%。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22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05.9%,同比增长154.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56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43.03%,同比增长46.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82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57%,同比增长-4.31%;非税收入完成574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87.95%,同比增长218.26%。
分征收系统看,税务系统完成2042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39%,同比增长-2.17%;财政系统完成574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87.95%,同比增长218.26%。
分级次看: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42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82%,同比增长-3.0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228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91%,同比增长0.58%;上划市级收入完成194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71%,同比增长0.8%。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12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6114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8%,同比增长10.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执行699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同比增长35.46%。分项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94%;公共安全支出147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86%;教育支出829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98%;科学技术支出5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5%,同比增长7.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3.6%;卫生健康支出387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83%;节能环保支出771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57.35%;城乡社区支出179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2.16%;农林水支出1760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5%,同比增长0.11%;交通运输支出215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2%;住房保障支出100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0.6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2.27%。
二、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支持新冠疫情情况
自新冠疫情防疫阻击战打响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安排部署,立足工作职能,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和物资保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各项工作。一是制定了《临县财政局节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做好所包联的城区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在包联小区值班值守,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居民的安全。组织局机关及二中心全体人员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5000元。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大年初二开始每天坚持上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二是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累计拨付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资金405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1732万元;安排抗疫特别国债15800万元。三是严格贯彻财政部、省财政厅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要求,出台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临财购〔2020〕34号),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实施防控处置急需的设备、物资紧急采购,开启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确保急需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二)支持社保民生情况
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2020年安排1860万元用于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安排1860万元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补助。重点倾向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达到了全覆盖,安排100万元用于中职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安排212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安排34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安排578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保证了教育经费正常运转,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支持社保就业事业发展。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全年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596.59万元,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确保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869.05万元,安排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673.65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926.14万元,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1061.14万元,进一步缓解了就业压力,提升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3.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严格落实健康扶贫“三保险、三救助”、“136”保障政策,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年拨付卫生健康资金15864.08万元,确保了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健康发展。
(三)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和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今年,我县预算投入扶贫资金8305万元,比2019年增加899.24万元,增幅达12.14%,加大了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9402.39万元,已全额下达,占统筹整合资金的100%,国库支付73898.88万元,占统筹整合资金的93.07%。二是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助推脱贫攻坚。我局继续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和住房安全问题整改和易地扶贫搬迁拆除复垦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进村入户,积极帮助群众出主意干实事,为所帮扶贫困村修通村路、修田间路、安装太阳能路灯、解决人畜饮水等,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地,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对全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全年动态监控平台扶贫项目总数120个,关联的预算指标金额97493.74万元,已填写绩效指标120个,金额97493.74万元,占比100%,目标审核120个,金额97493.74万元,占比100%。二是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预算部门全覆盖。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聘请4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6614.39万元。
(五)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效应。在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根据医保发【2020】16号文件关于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正在实施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行前5个月减半征收工作。临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共48家企业,当前有30多家正在申报,10多家已征收,减半金额441143.90元,征收工作接近尾声。根据人社发【2020】13号《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扶持政策要点的通知》,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为: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涉及人数共209人,免缴金额为21.74万元;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涉及人数共59户7257人,免缴金额为128.93万元,大型企业工伤保险涉及人数共1户39人,免缴金额为0.24万元;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涉及人数共17户1842人,免缴金额为23.42万元。今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9.40万元,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降费4864.74万元,合计4984.14万元。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81个、占应公开的100%。二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控制政府债务率。我县现在的政府债务率为52.05%,没有超过100%的警戒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没有被上级有关部门问责。稳妥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2020年我县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是27110万元,共化解38017万元,完成计划的140.23%。强化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县财政局每月会同各债务部门更新和上报系统数据,按上级要求报送各类债务报表。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打造阳光采购。1-12月,全县政府采购完成32778.26万元,节约资金1632.36万元,节支率4.74%。
(七)加强机关建设
我局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常态化学习宣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党日、党课,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把常态化学习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引领财政各项工作。二是以廉促进,加强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山西通报仝卓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召开“仝卓事件”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财政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和廉洁从政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政系统工作机制,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临县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十项规定》文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八)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等财政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有效解决资金投入不及时到位、资金趴账滞留、拨付进度较慢等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财政涉农资金跟踪监督及绩效分析平台,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跟踪监督,着力发现扶贫资金在使用、管理、分配等方面潜在的问题线索,实现对扶贫资金的全方位预警监管,并争取运用到各个领域财政资金的监管,努力开启财政资金监管新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政策调整、减税降费、疫情影响等因素,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收入规模总体较小,主体税源不稳定,后续税源不足,增收动力不足;二是刚性支出只增不减,保民生、保运转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保稳定、促脱贫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增收乏力和增支较快因素叠加,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难度依然较大;三是预算约束力不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四是部门预算编制尚需进一步规范、细化,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软化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不能严格按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执行等等。
2021年财政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财政预算报告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认真贯彻落实直达资金政策体系,严格直达资金管理,确保各级涉及惠农、惠企、惠民的资金直达、精准到位,切实提高直达资金绩效。
二是强化支出保障,着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支持教育事业,按政策足额拨付教育各项资金;继续推进城乡医疗保险改革,让更多的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政策实惠。认真落实关于岗位补贴、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等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使城乡低保对象年均补助标准达到政策规定的要求,农村五保对象实行按标施保。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三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主动衔接,落实好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把疫情期间中央、省、市、县出台的财税支持政策有效落地,把支持政策用好用足,做到应享尽享,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强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加强和税务部门沟通联系,确保非税收入征管改革无缝对接,加快建立全面、真实、透明和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将所有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治范围。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资格管理,努力使财政行政执法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进一步研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事前投资评审、事中跟踪监控与事后绩效考评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五是加强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债务资金,对于没有还款资金来源、不急需的项目以及风险较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规范承诺行为,严格控制承诺的范围和承诺事项的决策权,任何部门进行承诺必须经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要对承诺项目从立项到还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要探讨建立规范的财政偿债机制,设立偿债准备金。研究出台统一的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举债行为。
六是转变作风,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研究政策、完善制度、推进工作、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大力推进反腐惩防体系建设,对财政工作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对权力运行和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实行动态跟踪监督。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效能建设制度,不断加强业务股室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行政效能,使财政部门在履行财政工作职能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社会和基层群众对财政工作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临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