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资〔2021〕112号
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资产管理 的责任意识,加强各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临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资产科学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各行政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二、考核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实际,确定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三、指导原则
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应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保值增值与提高效益相结合,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权责一致的原则,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确保资产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有三个部分(总值100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分值40分)、国有资产流程管理(分值40分)、 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分值20分)。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情况等,主要内容:
1.落实资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情况;
2.建立内部各类资产管理制度情况;
3.建立资产账册、管理档案情况;
4.资产帐实相符情况;
5.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送情况。
(二)国有资产流程管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整个管理过程情况,主要内容:
1.资产配置:包括资产购置年度计划编制情况,执行政府釆购制度情况,配置标准情况等;
2.资产使用:包括资产定期清查盘点情况,资产釆购, 验收入库、领用交回情况,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等;
3.资产处置:包括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资产处置工作正常化情况,履行资产处置公示情况,处置收入管理情况等。
(三)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照省、市、县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要求,实行资产信息化管理等,主要内容:
1.基础信息管理情况;
2.固定资产数据录入质量情况;
3.实行数码管理情况;
4.资产报表报送情况。
五、考核办法
坚持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一)日常考核。县财政局依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信息录入情况;资产处置报送情况;资产报表、报告报送情况及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专项检查情况,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权重为50%。
(二)年终考核。县财政局组织考核小组,釆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核实数据等形式实施年终考核, 权重为50%0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总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总分89分一80分的“良好”,总 分79分-70分的为“合格”,总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督促其整改完善,考核结果与单位资产配置相挂钩。
八、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九、其他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
附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