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监〔2021〕226号
临县财政局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
各股室、二中心:
为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根据临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扫黑组〔2021〕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针对当前临县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原则,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扫黑除恶与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扫黑除恶经费保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为全县“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二、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
深入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深刻认识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斗争精神,保持政治定力,以更大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县财政局平安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为扫黑除恶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
三、发挥财政职能,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紧密结合财政局实际,根据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积极发挥部门职能,按照规定统筹做好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使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扫黑除恶斗争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成立财政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谈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郭建平 副局长
郝大勇 党组成员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郭建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部署推进、情况掌握、督导检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超常的决心、超常的力度、超常的措施,迅速在全局内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目标、意义、政策形势任务等。适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宣传发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主动承担好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单位内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做好外来办事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资金监管,防止财政资金“不花”和“乱花”,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临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