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简介
临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粮食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县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十四)参与各类专项基金及“价差”、“量差”的稽查;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对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省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十九)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二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考核等工作;负责办公及其他物资的采购;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相关重大问题。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管理;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关事宜(县城棚户区);负责全县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负责和协调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新能源(天然气除外)、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的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及招投标工作。
(四)地区经济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水利、林业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等工作。
(五)社会发展股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人口和卫生健康(体育)、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物流、残联等发展政策;负责全县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指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行政审批股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承诺制改革、“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审监分离、证照分离等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七)价格管理股
负责管理国家及省定价的商品价格,按照商品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的工农产品以及其它重要商品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政策和措施,制定和调整市委托的收费标准;组织政府定价听证;承办法制宣传等工作。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负责粮食储备,做好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等工作。
(九)成本股
负责全县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业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发布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 总资料和相关信息;负责定(调)价(费)的成本监审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领导信息
冯清照(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机关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张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系统工会、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国民经济综合股、社会发展股、价格认证中心及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工作。
高永忠(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
李桃林(党组成员、副局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分管以工代赈办公室。
柳凤鸣(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分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闫建有(三级主任科员):分管煤层气(天然气)勘探开发综合协调、地区经济股。
白廷玉(三级主任科员):分管价格管理股、成本股。
五、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临泉镇南关街政府院内正楼四层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联 络 人:闫建有
办公电话:0358-4422245
邮政编码:03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