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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交〔2023〕183号
2024年01月09日 10:26:31 来源:临县交通运输局

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8日


临县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省纪委监委“点穴式”政治巡察对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深刻吸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道路运输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夯实我县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县局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当前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行动,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不断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治道路运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重大事故隐患,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为持续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问题“百日行动”集中整治行动,明确任务与职责并细化分工,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张恩富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高卫东  党组成员

副 组 长:薛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小锋  副局长

            刘学忠  党组成员

            李平顺  党组成员

            李云生  副总工

成   员:沈晓斌  张 浩  高天宝  刘利峰

            马建生  李艳龙  秦荣锋  高军军  

            刘华平  李永斌  高 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高宇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协调组织、调度各督导组开展检查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收集汇总各督导组排查整治资料等上报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意识不强、管理能力不足的现实,全力聚焦客运、普货、危货、公交、出租、道路安全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建立、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建档、不完善、不更新;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组织、不开展、不考核;GPS动态监管平台不履职、不记录、不惩戒;从业人员岗前教育不培训、不考核、不建档;安全隐患不排查、不防范、不治理等突出问题。

(一)普货运输企业

1、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企业是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4、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网上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培训、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5、企业是否组织开展日常、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6、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档案内容是否完善、真实并及时更新;

7、企业两员是否参加市级安全生产知识合格考试;

8、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

9、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是否按规定配置,动态监控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动态监控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

10、企业是否对货车超速行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嘱托、告诫、处罚、惩戒;

11、企业是否按规定制定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二级维护;

12、企业是否与从业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危货运输企业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企业是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4、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网上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培训、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5、企业是否组织开展日常、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6、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档案内容是否完善、真实并及时更新;

7、企业两员是否参加市级安全生产知识合格考试;

8、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

9、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是否按规定配置,动态监控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动态监控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

10、企业是否对驾驶员超速行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嘱托、告诫、处罚、惩戒;

11、企业是否与从业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12、危货驾驶员是否严格执行“五不承运”规定;

13、驾驶员、押运员是否熟悉掌握承载的危险货物化学属性、运输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基本处置方法;

14驾驶员是否严格执行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的规定,严格执行夜间强制停车休息规定,严格执行高速低速道路禁限行规定;

15、企业是否按规定制定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并按制度进行维护,危货车辆是否到具备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16、危货车辆是否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装紧急切断装置,驾驶员、押运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紧急切断装置,在非装卸作业时紧急切断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是否会通过远程控制系统关闭紧急切断阀;

17、危货车辆是否严格执行电子运单制度,是否落实100%使用电子运单;

18、危货车辆是否存在关闭GPS运行;

19、危货车辆运输车辆及罐体是否经专业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0、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21、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安责险,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

(三)旅客运输企业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企业是否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

4、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日常教育(网络教育),交通事故安全警示教育;

5、企业是否有效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培训活动,驾驶员是否具备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6、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得到治理;  

7、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的排查检查,包括车辆的灭火器、安全锤、车门应急阀,紧急逃生窗口等,以及冬季必备的防滑链,三角木、铁锹等设备;

8、企业是否按规定严格履行动态监管职责,平台监控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9、企业是否对所属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

10、企业是否组织驾驶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毒驾筛查,心理健康疏导教育;

11、企业是否按规定制定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二级维护;

12、客运驾驶员是否严格履行发车前的安全嘱托义务,是否严格执行“五不两确保”出车要求;

13、客运驾驶员是否严格执行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

14、客运车辆是否存在关闭GPS(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的情况;

15、客运车辆是否存在私自从事长途包车客运行为;

16、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对乘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

(四)公交、出租企业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企业是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4、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网上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培训、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5、企业是否开展日常、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6、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档案内容是否完善、真实并及时更新;

7、企业两员是否参加市级安全生产知识合格考试;

8、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

9、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安责险,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

10、企业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1、企业是否按规定配置动态监控人员,动态监控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动态监控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

12、企业是否与从业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13、企业是否开展驾驶员聘用条件安全审查工作;

14、企业是否对驾驶员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吸毒筛查、身体健康检查;

15、公交企业是否对城乡公交线路、城区公交超出城区范围的运行线路开展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

16、公交企业开通、调整公交线路是否向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报备;

17、公交出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一键报警、车门应急阀等安全应急设备;

18、公交出租企业是否按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驾驶员是否熟练掌握灭火器、安全锤、应急门阀等设备的操作方法;

19、公交出租企业新能源车辆是否存在动力电池超过保质期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继续使用;

20、出租企业是否执行车辆超出县域范围运营向公司报备制度。

(五)汽车客运站

1、客运站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客运站是否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3、客运站是否严格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4、客运站是否开展日常、专项消防、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5、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乘客行包“三品”检查工作;

6、客运站是否按规定执行运营车辆发车安全例检规定;

7、客运站是否与进站经营车辆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8、客运站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一、二类班线客运车辆实名制管理制度;

9、客运站 “两员”是否参加市级安全知识合格考试;

10、客运站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

(六)物流、寄递、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1、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且在有效期之内;

2、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

4、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5、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且消防器材在检验有效范期之内;

6、企业是否开展日常、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尤其是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停车场地、货物存储仓库的消防设施、电线、电器、电路等的隐患排查治理;

7、物流、寄递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寄递物品实名制登记制度、开箱验视制度;

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严格执行训练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培训场地的规定;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培训时是否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

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所属教练员是否存在饮酒、醉酒后从事驾驶员培训教学,或未按规定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中随车或现场指导、在道路驾驶培训中随车指导的行为;

11、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存在不具备危货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条件仍违规承修危货车辆的行为。

(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共享电动车)

1、在交通部门未制定我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发展规划与具体管理措施前,暂按原住建局备案要求的规定执行;

2、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企业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引导用户安全文明出行;

4、建立健全骑行保险机制,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

5、禁止向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提供车辆服务;

6、随车配备安全头盔。

(八)在建工程施工基础安全消防

1、企业是否开展日常、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尤其是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停车场地、货物存储仓库的消防设施、电线、电器、电路等的隐患排查治理;

2、交通建设工程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用电用气、施工环节等方面的要求整治;

3、交通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查等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是否制定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的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及时回收、妥善储存;

5、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大型机械油路、线路、管路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6、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芯材的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在建施工企业是否持有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

8、交通建设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九)道路交通安全

1、公路管辖桥梁(涵洞)下是否有非法堆积物、违法搭建设施等行为,穿跨越设施特别是油气管线、涉路施工场所的电线乱搭乱接等、排查整治;

2、桥梁、隧道、涵通道、混合交通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等险要路段,防排水、信号灯、减速带、护栏等交安设施情况排查;

3、路基边坡、边沟、急弯路段、沿线设施、构造物情况;桥梁、涵洞排水情况,涵洞有无堵塞;路面有无坑槽、沉陷等影响行车的病害排查;

4、公路标志、路面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及其它沿线设施有无缺失、损坏情况的巡查排查;

5、在暴雨、大风、大雾、降雪等自然灾害天气及春节、五一、国庆、清明等特殊时间节点期间进行排查。

(十)铁路沿线

要贯彻落实好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防范化解铁路沿线安全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深刻认识到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严字当头,敢于碰硬。

(二)严肃工作作风。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切忌走过场,搞形式,导致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根治,要以扎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真查实改,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清单化管理。各单位要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事项认真进行梳理,制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检查清单,按照清单内容逐项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清单”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并建立档案台帐印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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