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教函字〔2021〕98号
临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吕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吕教函〔2021〕23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课后服务范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民生实事。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各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2021年秋季开学后,临县四中、一中附属崇文学校(小学部)、一中崇文任家沟分校、实验小学、南关小学、河渠小学、东关小学、北门小学、前麻峪小学、大禹小学、三交实验小学、林家圪垛小学、克虎小学等13所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必须全部按时开展课后服务,其他寄宿制学校也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2.课后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原则上小学一小时、初中两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大部分工作人员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精确时间由各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周六日小学、初中可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寒暑假期间可按上级要求时间安排托管服务,学校要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都参加课后服务。
3.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一方面要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习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要结合各自的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家长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器乐、合唱等)、体育(乒乓球、跳绳等)、美术(书法、绘画等)、课外阅读、社团活动等,学校不得变相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4.2021年9月1日前,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邮箱号:jygyx@163.com),纸质版报回县局,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正常开展。
5.课后服务主体责任是学校,各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加强安全监管。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健全学生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鼓励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共担机制,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附件:吕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
临县教育科技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