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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2021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临政农发〔2021〕15号
2021年03月08日 16:49:00 来源:临县农业农村局

政农发202115

临县2021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对巩固建设成果,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和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县蔬菜产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设施蔬菜提质增效和“药肥双减”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不断推进我县蔬菜种植标准化、产品优质化,提升我县蔬菜市场有效供应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菜农种植收入,有效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 

二、实施范围及要求

实施范围:在全县蔬菜园区内选取基础设施条件好,种植积极性高且有推广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意向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及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原则上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具有引领、示范、推广的特色农业园区。 

三、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蔬菜园区“药肥双减”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新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西葫芦、豆角等作物新品种的推广使用);新技术(集约化育苗技术、绿色防控技术[生物制剂农药、土壤调理剂、蚯蚓肥、生物有机肥、黄腐酸微生物菌肥、活性腐植酸肥等]);新设备(穴盘种苗自动生产线、温控设备等现代化设施设备等)推广应用。 

2补助标准:

1)新品种种苗补助:根据推广的蔬菜新品种种类,育苗生产基地的规模、生产技术含量及推广普及率、群众认可度和带动效益等确定其补助标准。 

(2)绿色防控技术肥料的补助:对推广“药肥双减”使用蚯蚓肥或有机肥的,每吨补助1000元,每亩补助使用量不超过5吨;对推广使用腐殖酸复合肥、黄腐酸微生物菌肥、活性腐殖酸复合肥、土壤调理剂等具有松土养地、保水保肥、促根增产提质的功能性肥料、补助金额不超过市场价。 

(3)新设备的补助:对推广使用穴盘种苗自动生产线、温控设备等现代化设施设备给予补助。 

四、组织管理措施

(一)强化组织

临县农业农村局成立2021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推广项目领导组,张文全局长任组长,分管蔬菜领导王建新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蔬菜站,办公室主任由蔬菜站站长马卫华担任,成员为临县蔬菜工作站全体成员;领导组负责制定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工作,以及拨付补助资金等。 

(二)加强管理

各实施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临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种植户及种植面积,并组织调运发放农资。农户领取农资必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台账,花名册一式两份,实施单位留存一份,提交临县农业农村局一份。农资发放清册表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并拍摄公示照片留存。清册表和公示照片一并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备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的,及时提出申请,以便合理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服务。 

督促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的落实、技术推广等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根据各个项目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地点的田间地头,查看实施情况等。 

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并向临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五)资金拨付

本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管理。申请拨付资金时,必须提供农资发放清册表、公示照片和有农资经营资质单位出具的购买农资(或设备)正规发票复印件,方可拨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严禁挤占挪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效果。 

附件:临县2021年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项目物化补贴清册表。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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