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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绿色杂粮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临政农发〔2021〕39号
2021年06月10日 17:27:00 来源:临县农业农村局

临政农发〔2021〕39号

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绿色杂粮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和《关于印发<临县2021年农业产业补助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拟安排实施绿色杂粮种植项目。为了使该项目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取得实际效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责任主体 

该项目资金直接下达乡政府实施,乡政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细化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项目实施档案和财务会计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完成绿色杂粮种植面积19000亩。包括:绿色谷子5000亩,其中安家庄乡3000亩、青凉寺乡李家条村(临县东海源农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亩、兔坂镇1000亩,实现平均单产600斤以上;绿色(酿造)高粱14000亩,在雷家碛乡实施,实现平均单产900斤以上。项目区作物比传统种植均增产5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县55万亩杂粮(其中包括绿色谷子8万亩、酿造高粱3万亩)种植任务的完成。 

三、扶持环节与标准 

项目资金以物化补贴的形式补助给种植户。补助标准为:绿色谷子120元/亩(购买种子0.5公斤和复合肥40公斤);绿色高粱170元/亩(购买种子1—1.5公斤、复合肥40公斤)。项目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包干,种子、肥料实行统一采购,不得超过补助标准。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补助标准时,可将节约资金也用于采购种子、肥料,增加种植面积。 

四、主要技术措施 

1.主推品种:谷子主推品种晋谷21号等;高粱主推晋杂18号、晋杂22号等。良种使用率均达100%。 

2.配方施肥: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采用有机无机相结合的施肥方法,鼓励使用有机肥,限量使用化肥,严禁使用硝基氮肥。施肥配方如下: 

(1)绿色谷子。底肥亩施腐熟农家肥1000公斤以上,亩施复混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40公斤,氮磷钾总含量35%以上。在拔节孕穗期追施尿素15公斤左右。 

(2)绿色高粱。底肥亩施腐熟农家肥1500公斤以上,亩施高复混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40公斤,氮磷钾总含量40%左右,氮(N)含量不低于15%。在拔节孕穗期追施尿素20公斤左右。 

3.科学播种:适时抢墒、合理密植、精量播种。 

(1)谷子一般5月下旬播种,适宜密度每亩1.5-1.8万株,亩播种量0.5公斤,采用穴播或条播,播深3.0厘米左右。 

(2)高粱一般5月中旬抢墒播种,适宜密度每亩5000-7000株,亩播种量1-1.5公斤,采用穴播或条播,播深3—4厘米。 

4.田间管理:播种后要及时查苗、补苗,适时间苗、定苗,中耕除草、培土等。 

5.病虫害综合防治:杂粮主要病虫害有蚜虫、食心虫、红蜘蛛、地下害虫、黑穗病等。病虫害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和“科学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积极采用农业、物理、生物防治技术等有效的物理防治手段。选用抗病虫品种,实行轮作倒茬、培育壮苗、精耕细作、杀虫灯、机械人工捕捉诱杀虫害、拔除病株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特殊情况需使用农药防治时,必须按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规定执行,选用微生物源、植物源、矿物源农药防治病虫害。 

六、组织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由分管副职负责,股站相关人员具体承办,统一制定种植技术规程,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实施,规范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 

2.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确定分管副职为项目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种植计划不折不扣圆满完成。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资金补助标准和支持环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地点,规范农资采购程序,并组织调运发放。实施村委要准确核定种植户及种植面积。要建立项目档案资料,实行台账管理。农资发放登记造册,清册表录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乡村各留存一份。严格公开公示制,清册表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拍摄公示照片留存,并报县农业农村局。 

3.搞好技术服务。县乡农技人员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项目实施过程开展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通过田间、地头现场指导,让农民确实掌握标准种植技术。各乡根据实际需要,可及时申请县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4.落实补助标准。各乡要根据各种作物的主推品种和配方施肥要求,不能擅自变更主推品种、降低肥料标准和改变肥料类型。要强化农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并足额发放到位。 

5.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深入田间地头查看实施情况,核查种植面积和农资发放到位情况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项目实施不规范、资料不完善的乡镇要及时督促整改完善。 

6.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要组织专人开展项目总结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等,按要求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7.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资金一次性切块拨付,各乡要严格把控资金管理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滞留资金等现象发生。 

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资金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和包干,资金使用到村到户。要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明确项目实施责任,确保项目及时落实。 

2.切实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安排任务。 

3.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认真开展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验收、总结、绩效自评等,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4.项目实施主体要主动接受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附件:

 1. 2021年绿色杂粮种植项目物化补贴发放清册表 

2. 2021年绿色杂粮种植项目物化补贴发放汇总表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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