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农发〔2021〕124号
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农农质安发〔2021〕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及年检工作的通知》(晋农农质安发〔2021〕4号)文件精神及吕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实施农业“特”“优”战略,推动我县农产品高质高效高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紧扣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要求,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促发展,全力推进品牌稳步增长
1.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能和增强绿色食品发展活力。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为主要抓手,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与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有效融合,持续发挥无公害农产品保障大宗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基础作用。
2.大力提高绿色食品发展水平。按照“稳存量、优结构、增总量”要求,围绕粮食、蔬菜、水果、油料等“特”“优”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绿色食品,引导规模食品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企业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规模,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食品供给水平。
3.适宜提升有机农产品影响力。围绕杂粮、红枣等特色农产品,稳步推进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打造高端精优产品。
4.积极推进特色优品认证“地标”。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护与发展,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生产组织化程度。
(二)稳质量,严格品牌认证监督管理
1.严格认证把关。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谨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肃落实责任,把好认证质量关口。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现场检查质量关、检验监测审查关。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报主体的审查,紧盯受理初审、现场检查、环境和产品检测等重点环节,严把时限有效性、流程规范性、审查严谨性,做到预在前、谋在早、管在严、抓在实。
2.持续开展规范用标行动。按照新修订的《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做好面向获证企业的宣传推广和培训绿色食品发展工作,指导企业主动用标、规范用标。推进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向粘贴式标签转换,提高用标率。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维护品牌信誉和市场秩序。
3.加快质量追溯应用。抓好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工作,创建一批追溯标杆示范企业,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实现证码一体化运行。
4.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县“三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对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合格证使用品类,有条件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对所属农产品开展自行检测。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为全县全面试行达标合格证发挥好表率作用。
(三)夯基础,强化标准体系建设
1.继续实施品牌认证优惠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全部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对原国家级贫困县有机农产品申报主体的认证费减免35%。
2.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围绕“特”、“优”农业战略实施,有机早作农业发展、绿色农业技术应用、十大产业集群基地建设、药茶生产等关项目开展标准研制,积极引导农业科研与教学、推广应用、生产一线的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力开展农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提升标准数量和质量,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
(四)强宣传,促进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
1.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我县组织企业参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地等活动,邀请绿色食品企业、采购商、消费者、新闻媒体等代表广泛参与,共同营造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2.强化推介平台搭建。为提高我县“三品”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为企业搭建贸易平台,开展品牌宣传、市场推介,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知名度和经济效益。继续组织优秀“三品”产品参加大型专业展会,推动企业开展经贸洽谈、交流合作和宣传推介,促进产销对接,培育消费市场,提升品牌价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认证流程
1.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本县依法设立,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合作社)、协会。
2.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申请表(附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主体参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的内检员培训,取得内检员合格证后进行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省市安排现场检查——进行产品检验和产地检测——所有材料装订上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评审,绿色食品认证由农业农村部评审,有机农产品认证由社会有机认证机构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由农业农村部评审。
(二)扎实做好续展工作。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续展企业至少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认真对待续展工作,提高续展质量和效率。
(三)高度重视年检工作。绿色食品实行年检制度,按照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及相关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年检工作要求,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年检工作。
(四)实行认证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合作社积极参与认证工作,通过农业农村局备案登记申请认证,并获得国家“三品一标”认证的,均可申报享受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
1、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每证奖励5万元;复查换证主体每证奖励1万元。
2、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证奖励5万元;续展主体每证奖励1.5万元。
3、获得有机农产品(无转换期或有转换期)认证的,第一年每证奖励8.5万元;续证主体每年每证奖励2万元,连续奖励两年。
4、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每证奖励10万元。
附件:“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申请表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申请表
申请主体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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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企业 □ 合作社 □家庭农场(经注册登记) □ 其他 | ||||||||||
是否龙头企业 | □是 □否 | 龙头企业级别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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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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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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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基本情况 | |||||||||||
产地规模(公顷、万头、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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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详细地址 | 省(区、市) 市 县 乡(镇) 村 | ||||||||||
生产经营类型 | □自产自销型(申请人自有基地、统一生产、统一销售) | ||||||||||
□公司+农户型 | 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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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社+农户型 | 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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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 社员(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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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农户型 | 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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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申请产品名称 |
| 生产规模(公顷/万头/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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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周期(从 月至 月) |
| 年产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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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量(吨) |
| 年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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