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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全县“三类户”参加免费 技能培训的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6日 09:45:00 来源: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全县“三类户”参加免费

技能培训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有效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措施,在做好吕梁山护工培训的同时,拟开展全县“三类户”技能培训,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三类户”技能培训目标任务800人。

二、培训对象

全县认定为“三类户”的18-60周岁劳动力均可参加,“三类户”家庭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进行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培训时间5-7天(课时不低于40个课时),培训补贴标准每天每人150元,最多不超1000元,另参加培训学员每天发放15元生活交通补贴。

四、培训学校

临县白文职业技校、临县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五、培训组织

(一)培训范围

母婴护理、养老陪护、农业种养殖、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等。

(二)报名组织

由培训学校组织参训学员报名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源,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培训学员进行系统实名登记,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培训学员(是否三类户)进行身份识别,确保参加培训人员符合规定。

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核对由培训学校负责核实,严禁不符合培训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发现不符合培训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的,不予补贴。

(三)开班确认

培训学校在开班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开班报告,办理备案确认手续。培训时间、培训课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要有明确说明。

六、培训质量监管

(一)严格培训标准。培训学校要合理配置培训资源,科学编制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重点加强实操实训技能培训,每个班级容量不超过50人,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发放相应的合格证或技能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明确主体责任。培训学校是培训组织实施的主体,是培训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培训学校可根据学员需求采取送教下乡、租赁场地等方式实施培训,培训期间要细化学员管理服务和教学组织实施工作,为学员免费提供教材、学习用品等;在学习环境、食宿条件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教学管理。培训学校应建立培训台帐、教学日志、学员考勤、教师管理、日常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课时真实有效;应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针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明确技能实训项目,量化实训目标,合理匹配创新教学方法,配置实训设备,提高培训授课效果;应合理选配教学能力强、具备资质的教师承担培训授课任务;应加强培训应急管理,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上报。

(四)严格学员管理。培训学员入学后,学校要统一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培训学员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落实执行。

(五)建立培训台账。培训学校要将学员参加培训情况进行实名制登记,收集整理培训过程资料,按培训班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

七、补贴资金申领

(一)培训补贴

1.补贴申请:培训学校应在每期培训期满结束后,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培训补贴。鼓励培训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开展“订单”“定向”等多形式的培训,提升培训学员就业率。

2.申请材料:培训学校申请补贴资金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培训班计划申请审核(备案)表》、《培训结业学员花名册》及相关培训影像资料等。

3.资金拨付: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审查、验收后报县人社局、财政部门复核予以拨付资金。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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