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就业帮扶既是实现脱贫群众稳定脱贫增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之策,也是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的关键之举。为建立健全就业扶贫长效机制,有力实现贫困群众就业收入持续稳定,夯实筑牢返贫致贫防线,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
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方针,建章立制,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稳岗拓岗、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稳定增收、完善帮扶措施、做到精准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保障,进一步强化就业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打好就业扶贫强攻战和接续战,确保贫困户可持续稳定脱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立足当前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将就业扶贫融入“十四五”规划常态化推进、制度化落实和长效化管理,围绕脱贫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稳定就业,实现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务工,力争年度就业务工规模不降低、有提高,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返乡回流,确保脱贫劳动力有业可就。围绕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通过外出就业、本地就业、公益性岗位、产业创业等途径,力争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收入稳步增长。围绕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回访监测,完善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就业收入信息化监测分析,为做好就业扶贫提供数据支撑。
三、建立健全稳岗拓岗联动机制
(一)主动送岗下乡。通过线上线下,及时对接本地企业、合作社和乡村建设项目等用工需求,常态化提供就业岗位。深入乡村宣传招聘,送岗下乡,开展现场精准小型招聘,为贫困人口就业开辟招聘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就业,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转岗信息畅通,失业后及时就业。
(二)优先稳岗本地。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倾斜,动员和引导脱贫劳动力稳步就业。对本地小微企业优先招收脱贫劳动力的,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力度,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的各项政策补贴。
(三)推进劳务输出。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脱贫劳动力人数较多的地方,要组织就业扶贫工作专班,深入省内外驻点稳岗拓岗。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驻外商会、乡镇就业服务站等部门的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倾力帮助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点对点”帮扶输送,及时解决劳务输出中遇到的问题。对开展劳务输出有关机构和脱贫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四、多途径确保就业收入有保障
(一)加强外出务工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外出就业务工的脱贫劳动力,要加强跟踪管理,定期摸排情况,动态掌握就业务工状态,定期与脱贫劳动力联系,及时掌握脱贫劳动力就业和收入情况,做到外出有业就、有活干、有收入。
(二)培树劳务品牌。结合本地区资源优势、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开展后续就业帮扶,实现脱贫劳动力家门口就业、收入有保证。
(三)促进稳定就业。指导企业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支持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失业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收入。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实现无法外出、无业可就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户收入有保障。
(五)落实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对当年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五、完善就业帮扶措施
(一)就业点对点帮扶。建立和完善企业、就业服务机构、乡就业服务站、驻村工作队、脱贫劳动力相互协作互动的就业服务机制。以就业监测信息系统为平台,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与就业企业“点对点”精准对接。加强对贫困户的人文关怀和关心关爱,及时解决家庭出现的困难,尽力帮扶脱贫劳动力失业后即时就业。
(二)技能培训帮扶。统筹整合就业扶贫培训资源,做实做细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充分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等培训主体,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切实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因人施策、分类指导、减证便民、突出重点,加强就业帮扶服务,着力提高脱贫劳动力的就业率。
(三)自主创业帮扶。完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扶持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为脱贫劳动力创业做好用工支持,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对创业失败的,要及时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六、压实就业扶贫责任
(一)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服务功能,提升能力建设,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可持续开展。
(二)落实工作保障。保持就业帮扶各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以及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要把就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内容,主动担当作为,扛实主体责任,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三)严格督导考核。按照国家考核的要求,结合我省就业扶贫工作实际,将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作为年度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暗访督导,全面客观评价就业扶贫工作成效。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促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使劳动脱贫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反馈问题整改就业帮扶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