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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五一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市监发〔2022〕96号
2022年05月02日 16:01:19 来源: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市监发〔2022〕96号


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五一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

现将《2022年五一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五一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五一期间人员流动大,引发疫情风险高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对应自身职权职责,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有力、有序”的原则,明确各股室、所、队的职责分工,强化防控手段,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应急反应

1.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取消休假,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本单位工作人员进出单位必须佩戴口罩,落实单位人员外出报备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要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做好防范。做好舆情管控工作,教育本单位公职人员,提升保密思想和舆情管控思想,不跟贴,不发布不实信息,防止造谣生事和不实信息扩散。

2.针对疫情防控方面工作任务、责任分工,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中高风险地区购进的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严格进货查验,建立单独的进销货台账。在检查中,各检查组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大查处力度。

3.接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种物品的信息通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对其同批次产品(以下简称涉疫产品)开展排查,督促相关产品经营者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相关产品,进一步查清涉疫产品来源、去向、库存及相关数量,并参考《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规定进行处置。

4.提前做好生活必需品、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积极查处和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骗牟利,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强化经营者的预防控制及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做好相关产品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防控领导组及其全体成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同步推进、无缝衔接,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领导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半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基层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出现紧急情况,须在1小时内能够集结3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参与防控疫情工作的市场监管人员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人用消毒药水等。

局防控办、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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