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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
2021年01月11日 17:36:00 来源: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退役军人发〔2021〕2号 

    

  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批示指示精神,不断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社会影响力、知晓度,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根据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吕退役军人密电〔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学深悟透弄懂《保障法》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促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准确掌握《保障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实现退役军人事业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一)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保障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实现与做好年度各项工作紧密融合,做到学习把握有深入、宣传动员有广度、实施推进有力度,切实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努力形成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形成学习贯彻《保障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广泛社会共识。 

  (三)有效提升用法能力和实施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能用善用《保障法》,依法履行《保障法》赋予的法定职责,破解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构建退役军人“大保障”格局,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三、具体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 

  1、出台实施方案。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把学习《保障法》纳入各乡(镇)学习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政策要求,细化学习贯彻《保障法》的具体措施,局机关要突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督导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政策,推进《保障法》普法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制定责任清单。局机关要把《保障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定年度工作计划,对照自身工作职责,以《保障法》10章内容为基准,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依据。于1月底前上报局机关办公室。 

  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股室(单位) 

  3、组织全员培训。2021年1月3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线上视频教学及线下培训授课等方式,分层次、分岗位对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适时邀请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对《保障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干部职工运用《保障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形成学习宣传《保障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4、开展“送法到基层”主题活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学习宣讲“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时机,主动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正确认识《保障法》,坚持在法律规范范围内合法维权和反映诉求。同时,深入挖掘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退役军人和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增加学习宣讲活动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将激发退役军人家国情怀融入到宣讲工作中来,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学习宣传《保障法》的热潮中去。 

  责任单位: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5、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进军营”活动。局机关要积极与驻临官兵及司法局等部门对接,军地联合开展“《保障法》进军营”活动,充分利用军地自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保障法》的制度创新和主要亮点及具体规定,做到宣讲普法、学法懂法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二)讨论研究阶段(2021年3月20日前)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前期深入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于3月20日前以学习会、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保障法》专题研讨座谈,通过研讨进一步领会《保障法》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不断提升对学习贯彻《保障法》的理解认识,深化对《保障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要地位的理解认识。局机关将随机对各乡(镇)专题研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贯彻执行阶段(长期) 

  局机关各股室(单位)要深入学习掌握《保障法》,不断提升学法懂法执法能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法制建设,在全面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强化《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保障法》全面梳理各类政策文件,及时清理和废止各类与《保障法》规定内容有冲突或制定依据为退役军人事务部已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各类文件,确保《保障法》的法律权威和贯彻落实。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深入学习贯彻《保障法》,及时掌握最新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股室(单位),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结合工作实际,处理好工学矛盾,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确推进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与本单位年度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 

  (二)创新活动形式。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送法进军营”、“送政策进军营”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报、网、微、屏”阵地和互联网,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 

  (三)增强工作实效。要以《保障法》的学习贯彻为契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统筹,推进形成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同时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做到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实施重大决策时有法有据,切实推进退役军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四)加强督查考核。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要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推动《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情况于2021年9月10日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附件:责任清单 

    

    

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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