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文旅发〔2022〕52号
临县文化和旅游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文旅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我县文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吕安发〔2022〕7号)要求,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着力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我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文旅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通过此次行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文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2年5月31日)
文旅系统各单位、文博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的相关文件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实际,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各自的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2年6月1日—11月1日)
文旅系统各单位、文博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实地全面摸排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台账,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点,坚决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
要加强执法检查与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督查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巩固提升文旅行业安全,确保文旅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治重点及分工
文旅系统各单位、文博单位要做到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仔细梳理文旅系统、文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各馆所要加强对自身场馆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自查,特别是图书馆、民俗博物馆、影剧院等的疫情防控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等。
安全管理股、执法队、文物管理股、文物保护中心:
1.加强文旅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燃香、烧纸等行为,检查室内通道标志是否明晰、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完善、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等。
2.加强文旅行业经营单位证件资质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文旅行业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经营服务许可资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文旅行业经营单位等。(安全管理股、执法队)
3.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景区内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或检验合格证、运营许可手续、定期检测证明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安全管理股、执法队)
4.加强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了正规旅游合同,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是否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安全管理股、执法队)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刘卫平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分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文旅系统、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责任分工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项保障。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责任分工单位要认真分析评估分管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整治方案,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重点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责任分工单位要加大对文旅系统、文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文旅系统、文博单位、文化旅游市场疫情检查,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分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并将总结报告及相关图片印证资料每月30号前上报安全管理股。
附件:临县文化和旅游局检查记录表
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被检查单位 | 名称(姓名) | |||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 ||||
法定代表(负责人等) | 联系电话 | |||
地址(住所等) | ||||
现场负责人 | 职务 | |||
检查时间 | ||||
执法(检查)人员 | ||||
现场检查情况: | ||||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
现场负责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执法( 检 查)人员签名:
检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