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文旅发〔2022〕55号
临县文化和旅游局
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平安临县建设领导小组《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平安组〔2022〕3号)文件精神,维护我县文旅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文旅消费环境,结合文旅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平安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促进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围绕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工作重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根本利益。
三、工作目标
维护广大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群体安享晚年,进一步夯实我县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提升工程基础。
四、阶段划分及工作重点
5月初至10月底。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充分利用文旅系统行业现有宣传渠道,全面发挥文旅系统行业的宣传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样化宣传方式,做好老年人权益维护主题的公益宣传,向我县广大老年群体普及法律知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并公布线上举报平台: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模块(http://www.12337.gov.cn)、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https://jbts.mct.gov.cn),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地址:临县政务大厅四楼。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
一是加强旅游领域的排查工作,重点为旅游经营宣传、组织招徕操作流程及行前行中服务环节。重点排查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通过“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低价旅游等方式,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违法旅游活动,对同一旅行团队的老年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要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切实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尽小打击整治,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艺术品经营领域的排查工作。深入排查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特别是以艺术品经营为名,经营伪造变造或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要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切实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问题隐患,做到尽小打击整治,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创新监管举措,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源头治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动态,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协调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始终保持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的高压态势。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举措,持续完善文旅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等制度,整体提升文旅行业监管效能,切实保障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的开展以及规范文旅行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文旅局成立全县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协调全县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组 长由局党组书记兼执法队队长刘卫平担任,执法队副队长成飞云、刘艳红担任副组长,局产业股、文物股、执法队一分队、执法队二分队、执法队办公室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队,高润清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抓紧部署推进。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提升服务质量工作,做好各项工作。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做到措施有力到位、整治成效显著,确保文旅行业领域不发生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
(三)加强协同联动
要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宣传、文物、宗教、市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6日
(此文件不公开发布)